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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召开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7-07-22 10:58:41


浙江省召开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强调

坚持问题导向 积极探索创新

圆满完成中央交给浙江的重大政治任务

(图)7月21日,我省召开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出席并讲话


7月21日,我省召开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研究分析当前新情况新问题。会议强调,要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发挥我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优势,积极探索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中央交给浙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出席并讲话。

党中央确定浙江作为全国改革试点省份后,省委和省纪委高度重视,把推进改革试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省市县三级监委转隶组建工作全面完成,机构人员职能全面融合,监察业务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12项监察措施均已启用,全省已对29起案件中的监察对象依法采取了留置措施。

会议强调,改革试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正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中推动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化,为全国监察体制改革积累经验。要敢于担当、大胆探索,在关键问题上要敢于拍板、迎难而上,坚决闯出一条新路来。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集中时间和精力解决监察范围、权限、措施、程序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带动全局工作的推进。要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坚持制度导向,把建章立制摆在突出位置,确保监察工作规范运行、监察职能有效发挥。要倒排时间、到点验收,列出问题清单,限定解决时间,做到挂账整改、对账销号,切实做好迎接中央对我省改革试点评估的准备工作。要加强统筹、合力攻坚。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的意识,各负其责、强化协作、加强指导,确保改革试点沿着正确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