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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探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02-19 10:43:51

“这里有企业生长的肥沃土壤。我们企业入驻,当地政府主动上门服务,但我们想请他们吃个饭都不接受。”谈及来浙建厂的经历,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李奇峡赞不绝口:“之前我们公司就有政府公关方面的预算,现在完全去除了,一心一意搞生产和经营。”

企业省心的背后,是浙江省各地逐渐形成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省立足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意见,划定“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双向通畅、界限分明,有为且有畏”的政商交往原则,深入推进正风反腐和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该省纪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亲”“清”政商关系中的“亲”,是党员干部同企业坦荡接触,以“店小二”精神服务帮助其解决困难,企业家则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办好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所谓“清”,则是公职人员恪守交往底线,决不以权谋私,企业家再也不用通路子、搭关系,只需遵纪守法办企业、一心一意谋发展。

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中,该省各地纷纷出台“负面清单”,厘定“为”与“不为”间的界限,细化政商交往的正当行为,让干部和企业家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碰。

2016年11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对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提出8个“严禁”,对规范非公经济人士行为提出5项“不为”,进一步厘清各级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之间合情合理、合法合纪交往的界限。

8个“严禁”包括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严禁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等环节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禁纵容、默许、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等等。

在明晰“禁区”之外,该省还吸纳浙商总会提出的新商规,提出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在与领导干部交往中,应坚持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踩红线5项“不为”,让双方交往有章可循。

强调有所不为的同时,浙江省也鼓励党员干部干事担当。该省提出建立省、市、县各级党政领导与企业经常性沟通联系机制,规定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举行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不少于两次,认真研究解决非公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下发《关于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若干意见》,鼓励基层干部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服务企业。

一条高线坚持亲和,一条底线坚持清白。“亲”“清”政商关系就像一把标尺,校准政府与市场关系。如今的浙江,党员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草根创业者“亲在骨子里、清到根子上”渐成风尚。

杭州市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文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切断公权力干扰市场机制、插手企业经营的行为。龙泉市建立“扶企不扰企”制度,将帮扶企业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去年先后有3人因未通过该项考核被调离岗位。缙云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当地企业打造“缙云烧饼”品牌,同时出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不接受吃请,从一个小烧饼做起”。

“现在和政府部门谈合作,靠的就是产品质量和服务,找关系走后门都没用。这样我们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产品研发、拓展市场、创新服务等方面,一心一意搞事业。”玉环县某民营企业负责人黄丽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