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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点亮"监控探头" 派驻监督精准执纪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12-16 10:00:46

“召开派驻纪检组与授权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对授权监督单位下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进行监督,约谈新任科级干部;组织授权监督单位举办‘责任与作风’主题报告会……”这是一份舟山市纪委驻市经信委纪检组的阶段性工作安排——忙碌的工作节奏、高频度的监督执纪已成为舟山市派驻监督全覆盖以来的工作常态。

盘点2016年,派驻监督“监控探头”作用的发挥为全面从严治党在舟山新区的生动实践,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特别是在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先行先试,不断优化新区发展环境;强化重点项目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作风效能监督检查,提振干部“精气神”,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集中整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以改革为先导加强统一管理

“派驻机构管理的加强,监督实效的提升,得益于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舟山市纪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舟山市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实现了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在派驻监督全覆盖以来,共调整、任免纪检组长25人次、纪检组副组长5人次、一般干部51人次。同时,以干部选调、公务员招考和挂职等多种模式拓宽“进口”,优化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年龄、专业和知识结构。探索委局机关、市属派驻机构、县(区)纪委、驻在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机制,努力畅通“出口”。

如果说干部的配备优化了派驻纪检组的人力资源,那么考核的单列使得监督执纪的底气更足。舟山市通过出台《中共舟山市纪委关于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中共舟山市纪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量化派驻机构及纪检干部的目标责任,2016年初即对派驻机构干部进行了单列考核。

同时,该市还将各派驻机构纳入市纪委平时考核系统平台,督促记录“工作日志”,将纪检干部日常的管理融为一体。在实现派驻机构名称、编制职数、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四统一”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派驻直管机制、轮岗交流、执纪审查联组等工作制度。

确立问题导向倒逼监督责任

“红脸出汗”先从纪检组长做起,舟山市纪委建立的派驻工作季度汇报制度,使得派驻机构“压力山大”,而监督责任也正是在这种压力下不断夯实。今年以来,市纪委主要领导三次面对面听取32家派驻纪检组长问题线索汇报。汇报只讲问题,要求见人见事见物,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倒逼派驻机构把“拉长耳朵听、伸长脖子看”作为监督常态,紧贴“重点人和事”进行监督。通过汇报,市纪委掌握各类问题线索206条。

工作汇报要求有的放矢,问题整改更是马虎不得,市纪委根据派驻纪检组掌握的情况,先后梳理了72条重点整改问题,以督办通知书形式,反馈给相关派驻纪检组,要求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对问题实行整改销号制,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方式,抓好整改工作。市纪委主要领导还对涉及问题整改的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进度进行质询和点评。各派驻纪检组积极跟进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事项,并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07人次,监督、报告、督办、整改的工作格局激发了派驻监督的工作潜能。

查补自身短板提升监督实效

今年以来,舟山市委开展了“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派驻监督也顺势而为,反躬自省,查补监督执纪的短板。

年初,派驻机构查找监督短板60项,确定重点突破工作措施清单76项。对完成情况实行挂牌作战、“清单式”督办,建立点评通报制度,做到“月月清理、月月销号”。截至11月,派驻机构76项重点突破工作已全部完成。

在市纪委的指导督促下,32家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单位岗位廉政风险进行重新梳理,按照重点岗位风险和一般岗位风险进行分类定位、登记造册,共对550个廉政风险点落实监督措施,扫清监督盲区,提升了监督的精准度。

针对派驻机构人员调整,新老交替的现状,市纪委进一步加强对派驻干部的培训,力求补齐能力素质上的短板。比如,今年10月,组织为期5天的市纪委派驻机构综合业务研修班,覆盖全部县(处)级纪检干部。同时,优先提供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和集中轮训机会,组织派驻机构干部参加市纪委各类会议、业务培训22次,累计受训715人次。此外,通过抽调派驻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和参与执纪审查、专项巡察等方式,提升派驻机构干部综合能力素质。

加强片组建设凝聚监督合力

监督执纪要拧成一股绳,要发挥出1+1>2的合力,派驻机构片组交流协作办法正是在这样的认知下应运而生。

目前,市纪委派驻的32家派驻机构划被分为5个协作组,市纪委常委分别联系一个派驻协作片组,及时向片组传达上级纪委有关意见,帮助解决监督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市纪委各业务处室加强组织协调,对口开展执纪审查业务指导。

今年以来,按照“一季度一主题、一季度一轮流”的要求,共召开协作交流会30多次,围绕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有效监督、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等内容开展研讨交流。派驻机构之间还开展协作执纪、交叉检查和专项检查,努力打造“纪律审查协同调配、巡察监督协同力量、正风肃纪协同部署”的派驻监督工作模式。通过联组方式,分别对66家市直属部门和下属相关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等开展交叉检查,共发现问题127个。

落实“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

在深化“三转”基础上,督促派驻机构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派驻监督效果从量到质的转变。

市纪委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在推进新区绿色石化基地、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等三重项目建设中执行“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纪律作为监督重点,确保领导干部言行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指导派驻机构以驻点监督形式对全市25个三重项目实施廉洁效能监督全覆盖,共开展廉洁效能督查212次,为工程项目建起“防火墙”。

“我们派驻纪检组在全程跟踪你们单位内审过程中,发现你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作为单位负责人,请你谈谈对此问题的认识,下一步整改有何打算?”这是舟山市纪委驻市经信委纪检组组长施胜强在约谈市某中小企业负责人的开场白,也是该纪检组全面开展“有苗头、问题就约谈”的一个缩影。

在做好日常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的基础上,各派驻纪检组落实谈话函询制度,重点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分管责任人员会同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做好共同约谈,真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覆盖以来,派驻机构开展经常性谈话3656人次,提醒谈话1680人次,其中对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谈话969人次。发现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309个,督促制定完善制度472项。初查核实违纪线索85件,立案查处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舟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