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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践行"四种形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08-04 17:03:33

今年以来,宁波市鄞州区纪委坚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16件,处置问题线索105件,立案77件,涉及区管干部22人,科级干部4人,案55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

维护纪律严肃性。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注重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的审查。今年以来,鄞州区纪委围绕贯彻省委巡视组整改工作和区委区政府大决策部署开展执纪监督,上半年,共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45人次、领导干部任前谈话53人次、廉政函询7人次,对31名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予以党纪轻处分、诫勉谈话等处理,保障政令畅通。同时,抽调财政、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巡察组,加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从严查究各类顶风违纪行为。

聚焦重点对象。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现在在重要岗位且还可能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集中力量查处了原首南街道党工委书记虞立军、原鄞州银行工会主席李波、原鄞州拆迁办主任李建东等人的严重违纪案件,在全区党员干部队伍中形成强大反响。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不放过。

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制度》,细化操作流程,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从发现问题、纪律审查入手,既查当事人责任,又倒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肃的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今年以来,全区共11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等处理。(宁波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