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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桐庐县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桐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9-02 16:47:23

  经省委同意,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桐庐县反馈巡视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5月19日至6月1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桐庐县进行了巡视。省委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桐庐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探索建立“巡察”制度,扎实推进廉洁桐庐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联系群众机制,作风建设明显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多发;土地出让及出让金管理使用问题突出;村干部“小官巨贪”现象比较严重;国有资产监管不够到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少数党员干部趁乔迁新居之机大办宴席;有的单位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列支招待费用;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严;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严格;“三超两乱”治理不够彻底;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调整过于频繁;结构型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还不够大;少数党员干部填报个人重大事项不严不实。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对此,巡视组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三是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巡视组强调,桐庐县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巡视组还强调,桐庐县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要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分清问题类型、主次和严重程度,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要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巡视整改,提升制度化反腐的能力。自签收巡视反馈意见2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桐庐县委书记毛溪浩表态时说,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既客观评价、充分肯定了我县所做的各项工作,又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提出了问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级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确保整改到位、落实见效。要统一思想认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直面反馈意见。对巡视组指出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虚心接受、消化吸收,绝不回避推诿、遮遮掩掩;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全面贯彻、坚决落实,绝不敷衍应付、变通打折,真正把整改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查找原因,剖析根源,明确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建立挂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织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整改、以上率下,全面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立足长效管理,以严和实的制度巩固整改成果。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长效管理,从制度上堵住各种可能存在的漏洞;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制定一批防范利益冲突、廉政风险、权力失控的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要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进一步营造全县良好的政治生态;要把整改落实与全县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向省市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