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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工程”背后的绿色腐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11-03 16:12:38

绿化,常常被喻为美丽工程。在杭州,美丽乡村建设,背街小巷改造,都有不少绿化工程。这些工程虽然大多单个投入不大,但由于点多面广,维护时间长,且不像大工程引人注目,所以往往更易滋生腐败问题。

2015年年初以来,杭州市上城区纪委陆续接到信访举报,反映区绿化办副主任、杭州格林绿化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格林公司)法定代表人邵竹宏在绿化养护工程中经济犯罪行为。恰在此时,邵竹宏调离了区绿化办,审计部门正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也揭开了隐藏在“美丽工程”背后的绿色腐败。

贪念作祟 谋私利己

审计部门在对邵竹宏的离任审计中,发现绿化办下属企业,格林公司近几年存在亏损经营,可实际上该公司一直是盈利状态。作为上城区绿化办全资管理的国有企业,它承担着上城区工程抢险、器材物资采购、节庆日的花坛布置等项目。按理说平时不差项目工程做,可为什么在邵竹宏任职期间却发生连年亏损?

原来,邵竹宏在刚当上绿化办副主任时就发现,绿化养护工程不仅项目多,而且利润高。于是,他有了个大胆的想法,把工程接下来自己做,把公家的钱变成自己的钱。当他得知格林公司一直承包铁路沿线借地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后,就想到了要把这块“肥肉”抢过来。

“格林公司是全资国企,虽然小了点,但业务应该都是格林公司在做。”办案人员表示。作为法人代表,邵竹宏有义务保持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不能有私利就发包出去,即便发包也需要经过招投标。

事实上,2005年4月,邵竹宏在明知道自己哥哥没有园林养护资质的情况下,仍然授意其哥哥出面找到滨江今中园艺场老总金某,由今中园艺场作为挂靠单位与格林公司签订分包协议,而实际经营管理由其哥哥邵利红负责。

其中,今中园艺场实际上没有接触工程,双方的业务往来只是在一方的提议下,另一方做个顺水人情。

此后,邵利红带领其临时找来的工人,开始负责铁路沿线借地绿化的具体养护工作,直至2009年3月。 实际上,邵竹宏操作整个项目,以支付工资的形式让邵利红负责日常管理,而收回的钱都被邵竹宏所有。

2005年5月,邵利红雇来的一名工人在养护施工过程中被火车撞击身亡,为安抚死者家属,需要支付一笔赔偿金。邵竹宏为了减少个人损失,在与金某商量后,将当年格林公司与今中园艺场的工程分包协议中的进场施工时间提前了3个月。就这样,从格林公司套取了5万元养护费用,用于给死者家属的赔偿费。

调查表明,四年间,格林公司共计向今中园艺场支付养护工程款95万,金某在扣除税费后,将剩余的钱都打给了邵利宏及邵竹宏的连襟於某,邵竹宏从中获利26万元。

独揽大权 监管缺失

正当邵竹宏想把这档只赚不赔的“生意”做下去的时候,上级部门对借地绿化养护工程加强了严格管理,无论是其哥哥邵利红还是今中园艺场,都不符合承接资质。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同学郑期星。

郑期星是邵竹宏大学时的同学,开了一家园林公司。为了能继续在借地绿化养护工程中分得一杯羹,邵竹宏让哥哥邵利红找到郑期星,让其承接工程,条件是每年收取8万元的回扣。

除了借地绿化养护工程,邵竹宏还帮郑期星承接了辖区内的多个工程项目,并先收受了郑期星送的礼卡1.6万元。然而这点钱并不能让他感到满足,2012年,邵竹宏以需要购房为由,向郑期星提出借款60万。

“两套班子一套人马,邵竹宏在绿化办都是他一支笔批了算。”办案人员说。

尝过这几次的甜头之后,邵竹宏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了。只要稍加运作,公家的钱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自己腰包;只要稍作关照,朋友的公司就可以接到绿化工程,自己也可以从中分一杯羹。这,渐渐成了邵竹宏的“为官之道”。

某绿化公司从邵竹宏手中承接到工程后,连续四年给邵竹宏送上了工程“回扣”;今中园艺场为了感谢邵竹宏在日常生意上的关照,高价从邵竹宏哥哥处购买了一批香樟树。

一些市政绿化部门的性质比较模糊,有的是事业单位,行使的职权带有行政色彩。同时又实行公司化运作,“多重身份”、“多头管理”,造成“谁都不管”的疏漏和外部监管的缺失。这也导致了多年来邵竹宏能独揽大权为己谋利而没被发现。

贪欲放纵 无视“高压线”

经济上的贪婪,往往伴随着生活上的腐化。作为单位的一把手,邵竹宏经常利用上班时间出入酒店、棋牌室。

据办案人员调查,邵竹宏每周都有打麻将的习惯,还都是在下午工作时间,只要没有事情做就去打麻将,有的时候是和社会上的老板,有时是跟下属一起去。

不顾领导身份,不顾党员形象,和下属成为酒肉朋友,可见这时候的邵竹宏,已经完全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一直以来,邵竹宏还和单位里的两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而且毫不避讳。

“我没有高压线概念,高压线不能碰,也只是把它当口号喊,当宣讲片听。”邵竹宏后悔,没有真正意识到党纪国法的重要性,更没有把自己的所作所为与之进行衡量对照。

经调查,2003年至2015年间,邵竹宏利用职务便利,以增设分包环节、虚增工程周期、虚开采购发票等方式,侵吞国有资产共计35万余元,收受他人好处费52万余元,其中33万元伙同哥哥邵利红共同受贿。2016年8月10日,邵竹宏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邵利红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记者了解,事发前,邵竹宏曾连年被评为绿化系统先进个人。如果不是邵竹宏隐藏得太深,就是有关组织在管党治党上的责任缺失。建设绿化工程需要养护,政治生态同样需要“养护”。当党员干部身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各级党组织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扶歪树”、“治病树”,像邵竹宏这样的腐败分子就会越来越少,政治生态也就会越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