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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统一派驻运行两年来实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6-11-02 11:11:55

2014年9月,作为浙江省3个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杭州市委决定统一派驻45个纪检组,对全市138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实现监督全覆盖。如今两年过去了,这些派驻机构是如何开展监督工作的?工作成效怎么样?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进行了采访。

聚焦主责主业,摆正监督位置

“当好监督‘探头’,首先要摆正位置,要利用‘一个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的优势,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姚吉锋是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组长,履职伊始,他就将“明确角色定位”作为推动工作的首要任务。

“纪检组全体人员要公开亮身份,明明白白告诉大家,纪检组干什么,纪检组的职权有哪些。”通过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决策监督和议前请示报告、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巡察,以及对照《责任清单》开展一把手约谈等,纪检组打出了一套破解“班子监督难”的组合拳。

杭州市纪委各派驻机构站在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谋划和推进派驻监督工作,紧密结合驻在单位权力运行特点,采取专项督查、调研走访、约谈督办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常态化地监督。

两年多来,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从市直单位到区县(市),杭州市各级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摆正监督位置,厘清责任边界。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8784次,发现问题5823个,提出意见建议4404条。

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你们派驻纪检组也就是两天热度,别那么较真。”初到驻在单位,桐庐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就听到了不同的声音。驻在单位个别同志对纪检工作不了解、不理解,更谈不上支持,甚至觉得派驻纪检组是小题大做、没事找事。

“党内监督不留死角,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就是渎职。正风肃纪、队伍建设来不得半点含糊!”为改变机关干部中不理解的现象,同时为了更快掌握第一手资料,派驻第一纪检组对监督范围内的9家单位进行了地毯式情况摸底,熟悉每个单位的人员、职能、廉洁风险点等。今年以来,桐庐县16个派驻纪检组共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240次,问责处理36人;检查发现问题147个,提出意见建议223条。

“不论有什么理由都不能违规违纪,幸亏纪检组及时找我谈话,让我认清了错误。”今年5月,临平新城管委会下属保障房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慎敏就因为公司项目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来回工地违规由施工单位接送一事,被纪检组约谈。谈话后,该公司遵从纪检组要求立即停止该行为并落实整改。

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擎苍说,执纪监督既要立足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预防党员干部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嬗变,又要坚持治病救人,帮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尽早认识错误,对其加以挽救。

数据显示,杭州市派驻机构全覆盖以来,共受理信访2920件,上报问题线索790条,立案292件,党纪政纪处分24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人,为国家和集体避免和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419.1万元。

制度保障更完善,敢于动真格

“随着为派驻机构量身定制的制度陆续出台,派驻纪检干部真正感到手握‘尚方宝剑’,信心也更足了。相比过去,现在各派驻机构敢于动真格,主动监督、主动发力。”从驻市环保局纪检组长到驻市建委纪检组长,再到西湖区纪委书记,一路走来,陈忆感触颇深。

为了落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杭州市纪委坚持完善管理机制,通过明确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机制等举措,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监督实效。

2014年,杭州市出台《区、县(市)纪委和市纪委派驻机构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实施办法》,为各级纪委开出责任清单,详细列明11项监督责任,强化委局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而针对驻在单位类型复杂多样、情况差异明显等实际,杭州市纪委明确了“试点先行、全面覆盖、一组一策”思路,在原有的派驻机构《履职办法》的基础上,指导45家派驻机构逐一制定了《履职细则》。

伴随着体制机制的完善,杭州市各级派驻机构重视理念创新,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思想上,也由以前大包大揽转向“监督的再监督”,从单一手段转向综合施策。目前,全市45个派驻纪检组调整划分成9个片组,基于片组协作机制而开展的工作交流也深受派驻纪检干部的欢迎。截至目前,片组成员之间开展纪律审查协查联审6件次。(郑莉娜 孟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