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也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和历史使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要以“四种形态”为指导,全面从严开展纪律审查。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就要围绕王岐山书记提出的“四种形态”新要求,全面从严开展纪律审查,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管住大多数。一要突出全面审查。要转变纪律审查观念,从原来侧重于廉洁纪律方面的审查,转向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全面从严开展纪律审查。近期我县查处的原县科技局局长郑百成案件,在“两规”期间不仅查实贪污受贿问题,还对其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审查。二要突出快查快结。要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立足于“纪律审查”的角色定位,在查证主要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只要涉嫌违法犯罪了,就及时移送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县纪委查办案件共移送司法机关11人,其中10人是在接受组织调查的当天移送。三要突出抓早抓小。要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多用善用问责手段和党政纪轻处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计问责219人,同比上升231.8%;党政纪处轻处分人数94人,占总受处分人数的57.3%,同比上升108.8%。
要以“四风”问题为导向,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深刻领会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一要着力整治“三不”问题。要把整治“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问题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头戏,作为检验纪委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试金石。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就“三不”问题处理党员干部59人,其中县管干部19人。特别是对“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的7家单位和12名县管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还对10名干部因对媒体曝光问题整改不力、存在“三不”问题进行问责。二要着力整治“四风隐身衣”问题。要针对隐蔽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加大检查频率和范围,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效果。今年我县就查处了一名县管副职到联系村报销油费问题,查处了两名县管干部节假日接受服务对象有关企业主的食堂请吃问题。
要以化解信访为抓手,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力度的加大,大量的资金和项目向农村倾斜,村干部廉政风险急剧增加,针对村干部的信访也居高不下,要花大力气着力解决一批疑难复杂重信重访,促进村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要加强信访督办。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接访活动,推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信访包案制度,对信访矛盾较为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督办,一批疑难复杂信访得到有效化解。1至9月,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550件次,降幅19.59%。受理村干部信访214件次,降幅达41.3%。二要开展协作办信。开展区域协作以及跨片区办信工作,抽调异地乡镇纪检干部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交叉办信“取长补短”,已先后抽调乡镇纪检干部10人参与区域协作办信3次,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三要严查基层腐败。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1至9月,共查办农村党员干部案件123件,占案件总数的57.2%,同比上升119.6%;其中村两委干部47人,村主要干部32人。
要以深化“三转”为契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更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真正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一要明职责。下发《乡镇纪委履职负面清单》,从突出主业、理清职能、正风肃纪三个方面对乡镇纪委和纪检干部履职提出15项“不得”规定,为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划出红线。二要严管理。在全省率先推行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单列考核,实行单独测评推荐,突出业绩考核,倒逼监督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乡镇部门纪检干部存在履职不力、行为失范、工作疲沓等问题的进行约谈。安排专人对反映纪检干部的信访件进行专项调查,以“零容忍”态度严查纪检干部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已有2名乡镇纪检干部被约谈,5名纪委书记被调整出纪检队伍。三要强保障。贯彻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结合省市出台的《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精神,积极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在近期干部选拔任用中,23名乡镇纪委书记中有3名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纪委书记提任重要岗位,占全县本次提任重要岗位人选的42.9%;有4名乡镇纪委副书记被提任为乡镇纪委书记。加强部门、国企纪检组织建设,新设部门纪检组织7个、国企纪检组织2个,并配齐配强了纪检干部。(淳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赖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