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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实施派驻(出)机构绩效化管理
来源:萧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22

  针对区级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已经实现“全覆盖”的现状,萧山区为进一步强化各派驻(出)机构的履职意识,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派驻制度,积极探索实施绩效化管理,有效推进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制定指标体系。出台《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分目标考核、民主评议和工作加分三部分实行百分制考核。按照共性与个性、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原则,将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评)标准的要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办法规定的职责和派驻(出)机构日常管理办法的规定等分类列入共性目标考核,细分为32小项,占60%权重;以开展反腐倡廉创新创优项目评选等载体,推进交办工作、特色工作,占10%权重。民主评议以30分为基准,委局班子成员、驻在部门或授权管理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委局机关各室和各派驻(出)机构分别打分。工作加分不占权重,最高限加5分。

  二是规范考核流程。明确考核工作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专门建立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小组办公室,与委局机关考评工作同步进行。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年底专门下发《关于做好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全年工作总结的通知》对考核安排、时间节点和考核要求等作统一部署,严格自查评分、民主评议、实地考核、反馈征求意见、提交审定等各项环节流程。同时,规定如发现主观原因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取消当年任何评先评优资格。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派驻(出)机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优秀派驻(出)机构2个,给予表彰奖励,并酌情列入全区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候选单位。同时也作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考核、奖惩、选拔、使用、调整的重要依据。目标考核达不到80分且当年排名末位的,由联系班子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成立不足一年的暂不列入),派驻(出)机构要向区纪委监察局递交书面整改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去年列入考核的12个派驻(出)机构得分均超过了96分,实现了良好的工作开局。得分最高的综合纪工委和派驻建设局纪检组被评为满意派驻(出)机构,综合纪工委还被推荐为全区年度先进纪检监察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