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旦春节将近,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十个严禁”,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安排节日各项活动,强化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节俭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节俭意识和法纪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把那些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努力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准则、遵守准则、维护准则,全面把握八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在节日期间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和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节日庆典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改进作风, 体现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廉洁从政的要求,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落实帮扶救助工作,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各级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