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2011年8月24日上午,余杭区纪委监察局召开全区派驻出机构半年度工作会议。各派驻(出)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派驻(出)监察室干部,区纪委监察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交流了派驻出机构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就如何加强派驻出工作,服务驻在部门及区委中心工作大局作了有益的探讨。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体制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区的派驻(出)工作,经过实践探索,形成了具有余杭特色的“12334”的派驻工作模式,基本实现了派驻工作“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各派驻(出)机构紧紧围绕“勤廉余杭”的目标,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共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专项检查63次,开展效能监察179次,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谈话70人次,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53人次;加强信访办件工作,共办理信访投诉122件,立案查处10件10人,有效提高了信访件的首次办结率,将矛盾化解在部门和基层。下半年,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要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构建驻在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驻在部门作风行风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高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水平等五方面做好工作,为打造“勤廉余杭”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强调,随着余杭派驻(出)纪检监察工作的不断深入,所面临的形势和要求也随之变化。主要是派驻机构全了,关注度高了;派驻人员多了,管理难了;派驻工作期望高了,担子重了;派驻工作名气有了,压力大了。因此,派驻工作要做到目标再明确,派驻机构的同志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区派驻工作的“模式、模块、模型”上来,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职责再确认,切实做好监督、办信办案和协助工作;管理再规范,规范和完善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是区纪委监察局和派驻(出)机构的共同任务。委局机关和派驻(出)机构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队伍再提升,要选好配强干部,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派驻机构领导岗位上来。
会议要求,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要准确把握角色定位、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所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一是要做到本事要高,成为领域的行家,要了解所驻在单位业务,熟悉业务,成为行家里手;二是本领要高,要有水平,成为杂家,要与驻在部门合拍,做到同频合拍;三是本职要优,成为专家,在工作上要积极钻研,熟悉纪检监察本职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四是本质要好,做到齐家,要积极融入驻在部门,成为驻在单位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