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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标准
来源:市纪委党风室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30

  我市出台2012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评)标准

  为全面推进我市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2012年度中央和省、市有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我市近日制定出台了《区、县(市)2012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评)标准》和《市直单位2012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评)标准》。

  2012年度区县(市)和市直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评)主要内容是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落实责任制要求,结合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总体设置的。区县(市)考核(评)主要内容共有11大类28项工作,总分100分。市直单位考核(评)主要内容共有11大类24项工作,总分100分。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年底将按照《杭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办法(试行)》和2012年度考核标准,以本级自查自评与上级考核(评)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结果将作为省、市年度评价并量化区县(市)党委政府、市直单位工作绩效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