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州市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打造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始终坚持阳光建设,着力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坚持阳光分配,着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坚持阳光管理,着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落实“八项制度”,实现保障性住房的阳光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民主促民生”机制,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入住人员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八大机制”,即意见征求制、信息公开制、现场监督制、共建机制、分户验收制、征求意见并整改制、阳光安置制、质量回访制,全面落实“四问四权”,即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情于民、问绩于民和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在项目建设的四个阶段予以重点落实,力争实现“保障性住房质量更要有保障”。
(一)在项目开工前,做好信息公开,办好“议事厅”。
在方案设计阶段,公示小区规划方案和户型设计,广泛征求住户对小区平面、户型结构、立面效果、实施方案的意见;在项目开工前张贴告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和建设推进计划,便于群众监督。
(二)在项目建设中,加强质量检查,当好“监督员”。
始终坚持将保障性住房的安全和质量作为抓进度的前提,除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临时抽查外,还通过建立制度,着力推进工程建设安全机制长效化和制度化。每月开展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全面检查,邀请行业专家、市民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参与,接受社会全面监督。同时,高度重视群众意见,由住户代表组成工程质量监督小组,组织住户代表全程监督施工过程,将广大住户的意见采纳在前。通过强化群众监督检查,落实“四问四权”,真正做到“共建共管”品质小区。
(三)在交付使用前,畅通投诉渠道,把好“验收关”。
要求建设主体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建立住宅质量档案,并提前做好交付方案、保修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各项准备。同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投诉渠道畅通,通过发放居民意见征求表、组织专家参与检查等方式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合理意见及时整改到位并向住户反馈。
(四)在交付使用后,认真组织回访,当好“服务员”。
在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通过上门、电话或座谈会等形式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听取住户意见,对于一些工程瑕疵,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提升保障对象的满意度。
二、完善“四项机制”,实现保障性住房的阳光分配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外部监督制约。
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分分配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选房前通过媒体公告选房对象、房源清单、分配和轮候规则等内容;在摇号过程中,邀请保障家庭代表等到场监督,摇号过程在杭州电视台全程播出;在杭州市房产信息网增设住房保障业务进度查询窗口,实现自助查询审批进度。通过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和分配过程公开透明。通过“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批、“申请资格公示、摇号结果公示、选房结果公示”三次公示、“舆论监督、纪检监督、公证监督”三种监督制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审核、分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完善准入审核机制,加强部门联合审查。
在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完善多级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基于市政务信息交互平台,建立了房管、劳动保障、工商、地税、公安、公积金等部门组成的经济收入联合协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方式的在线查询,将申请人缴纳社保、公积金、纳税、拥有机动车辆、工商法人登记等情况纳入核查范围,进行全方位核查和比对,有效防止了不符合条件者侵占保障房资源,确保保障资源的有效配置。联合协查机制实施以来,已累计剔除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2000余户。
(三)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保障房退出管理。
杭州市不断探索完善保障房动态监管机制,自2010年11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年审验证,经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至2011年底,已累计取消2283户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逾期未办理验证手续的保障家庭资格,保证了保障房资源切实用于最需要的群体。
(四)完善违规查处机制,加强违规处罚力度。
一方面严肃处理保障房配租、配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对已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存在虚报瞒报情形的,一律取消保障资格,并将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三到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至2011年底共撤销33户家庭保障资格;另一方面,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杜绝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
三、创新“四项举措”,实现保障性住房的阳光管理
(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管理公开透明。
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举报方式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不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行为的查处力度,包括转租、转借或长期闲置空置等,对于经举报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严格取消保障资格。
(二)规范服务窗口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业务办理上做到“一窗受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窗口环境上做到“环境整洁、服务优质、办事高效”;日常工作中做到“上门服务到位、房屋维修到位、政策答疑到位”。并通过完善房源管理、租金收缴、维修管理等制度,简化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大力推行房屋租金银行代扣卡措施,开通房屋24小时报修受理电话和短信报修平台,开设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举措。同时,为方便租户办事,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对集中的区域增设办事窗口,前移服务关口。
(三)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业务运行流程,杭州市组织开发了含盖房源管理、租户管理、配租管理、租金管理、维修管理、查询统计等功能的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规范管理、实时管理和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市本级新建的公共租赁房小区设计了智能化管理系统,包括三级门禁系统、可视抓拍系统,用于提高小区的安全防范;园区服务系统,用于方便租户消费购物,提供常用信息。
(四)创新日常管理机制,及时化解管理矛盾。
一是联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社区、物管、综治建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联动管理反馈机制,准确掌握承租户动态信息,妥善调处各类租赁纠纷和矛盾;二是建立了租户季度座谈会机制,听取租户对住房保障政策、房屋维修、物业服务、小区管理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租户的沟通交流;三是建立了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月度联席会机制,定期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进行研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