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淳安县创新民政资金使用监管新举措,扎实推进政务和事务公开,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阳光民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县级民政系统专项资金审计检查组织,经常深入基层,重点对救灾救济、抚恤、退役安置、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社会福利、社会捐赠、福彩公益等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实行社会化发放。从2008年开始,全县的民政资金逐步推行社会化发放。2011年,通过与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对接,相继实施了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精减退职职工的生活补助费和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社会化发放政策,实现了包括低保资金、退役安置经费、医疗补助经费、救灾资金和其他社会救助资金在内的所有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的全覆盖目标,直补到户,全县共计社会化发放民政资金对象达1.5万户。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去年,国家审计署对我县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的审计,给予了较好的肯定。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以来,民政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各类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使用效果比较明显。2011年投入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8155.34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4766.21万元,增长140.63%,保障水平较好。
二、创新民主监督机制,民主管理有序推进
一是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三个组织”,建立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促进民主自治进程。目前,全县23个乡镇425个村已普遍建立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间也都比较规范、有序。全县乡镇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为100%,行政村村务公开率为100%、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99%。二是推行“12345”委托投票管理模式。创新了“一签名二证明三凡是四登记五公开”的“12345”委托投票管理方式,通过对委托投票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全面的控制,有效防止和减少委托投票环节上的违法行为,解决了委托投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保证了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三是推行村级重大事务“五票制”。定期对村集体收入、支出、用工、固定资产及物资、资金、工程项目等情况,严格按照户主意见票、两委论证票、党员审议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票、群众评议票五个流程进行公开民主评议。去年共有168个行政村实施了“五票制”,覆盖率达39.5%,决策实施村级重大事务864件,涉及资金3.5亿元,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行政效能明显提升
一是以评促改。以“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公述民评”活动、“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满意科室”和“满意站所队”评选为载体,以评促改,促进干部职工意识能力大转变,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二是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进行了具体和细化。充分利用民政网站、宣传栏和广播电视等载体开展政务公开。公开内容也进一步具体化,包含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社会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活动情况及特色做法等方面。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晓率,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利民之举宣传到位。三是大力查处。查处婚姻登记中的“搭车收费”、城乡低保中的“优亲厚友”、执行公务中的“吃拿卡要”、资金发放中的“贪污挪用”,切实纠正民政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2011年,接待来访群众294人,直接受理人民群众来信21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