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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积极打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5+10”模式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25

  近年来,余杭区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实现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接轨的目标,结合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五落实十服务”为主要内容,统筹城乡社区发展,整合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初步建立了符合农村社区发展的“5+10”公共服务模式。其中:“5”是指以“落实服务场所,实现平台建设规模化;落实服务规范,实现项目建设制度化;落实服务队伍,实现社工队伍职业化;落实服务保障,实现公共财政长效化;落实服务实效,实现公共服务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五落实”。“10”是指以“环境保洁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会事务服务、文体教育服务、农业公共服务、卫生计生服务、综合治理服务、全程代理服务、96345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十项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十服务”。主要做法:

  一是搭平台、建队伍,形成公共服务网络。注重发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将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列为余杭区政府年度“十件实事”之一,大力推进中心建设。要求中心的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包含不少于50平方米的“一门式”服务大厅。目前,全区188个农村社区普遍建立了集管理、服务和活动于一体的服务中心,平均面积达1233平方米,“一门式”服务大厅也全部达到要求,使农村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政府公共服务。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工队伍建设,创新实施符合余杭实际的农村社工“选聘结合”及“承诺评议”制度。按照1000户(含)以上的农村社区配备6人,999户以下的配备5人的标准,采取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的直接聘用,其他人员实行选聘的方式,打造高质量的社工队伍。截至目前,全区188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共聘用专职社工992人。强化各村级组织间联系,形成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共服务中心“四位一体”的组织体系,实现了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二是定规范、建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出台全国首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规范》,以“全程代理服务”为手段,以村民自治为主要途径,将农村社区的各类公共服务项目整合成农村社区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社会事务、文体教育、农业公共服务、卫生计生、综合治理等十大类的服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并对服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在文化方面,要求每年组织6次以上较大规模的文化体育活动;在公共服务方面,邮件到达之后要保证24时内投递到户等,确保了村级公共服务的质量。同时,进一步完善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了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信息公开、AB岗工作制、错时上下班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创建具有余杭特色的社区建设“领导带动、社区共建、指导考核、绩效考评、先进激励、资金保障、村(居)民自治”等7项工作指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行为,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方便村民和外来人员办事。

  三是强保障、重考核,强化公共服务管理。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形成以区、镇(街道)两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以各涉农部门和社会各界帮扶投入为辅,以农村集体经济投入为基础的多元投入机制,区财政累计投入4.6亿元用于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财政统筹兼顾、投入自然增长的要求,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对农村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实行“双统筹”,2011年全区村级集体总收入达到6.45亿元,其中各类补助资金2.59亿元,保障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同时,完善对服务中心的考核评估,建立第三方评价体系,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社区公共服务满意度、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未来取向等为主要测评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区级部门、镇街、村提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有效提升了管理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