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将“阳光工程”建设纳入公路收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推进收费公路阳光收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进一步规范公开收费工作
目前,我市共有30个普通收费公路项目,由16家单位经营管理,共有收费站点81个,总收费里程1067公里。目前辖区内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都经过省政府批准,不存在超标准、超期限收费,并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全面落实了规范收费公示相关工作。
二、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
自去年6月份以来,着手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抓好整改落实,专项清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自1月1日起,全面停止在收费公路站点代征杭州市城市四自道路通行费,同步撤销相关代征站点。自5月1日起,共有4个收费公路项目和8个收费站点(补票点)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2个收费站点进行合并收费。我市已进一步提出已列入清理范围但省政府尚未批复的收费公路项目(共涉及14个项目17项问题)的相关整改意见,并上报省政府,待省政府审批。
三、扎实开展收费公路文明创建工作
近几年来,我市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星级收费站、星级服务区、文明公路等文明创建工作。今年,三家单位联合出台了《杭州市星级公路收费站评定办法》及其评分标准,实现了市纠风办对阳光收费工作的量化考核。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初步完成“四改造八提升”目标,确保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司乘人员。区域内所有8条高速,12条国省道收费公路,超过1500公里的公路里程被评定为省级文明公路。通过上述工作,收费公路的软硬件环境不断优化,总体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四、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我市通过做好政策宣传、抓好政策落实、做好政策督查考核,目前已实现绿色通道在全市收费公路收费站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全市收费公路绿色通道政策减免通行费约6千万元。
五、顺利实施首次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
今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我市实施首次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通过提前做好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了首次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顺利实施。黄金周期间,我市辖区内收费公路收费站出入口车流量达663万辆,比起去年同期的548万辆,同比增长21.1%,免收通行费约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