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由省纪委党风室副主任梁山中带队的督查组到临安检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杭州市纪委常委姚吉峰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实地走访了省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联系点锦城街道青柯村,检查村两委班子贯彻执行《规定》情况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查看了相关台账资料。随后在板桥镇桃源村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与有关镇街、村和基层站所代表座谈交流,听取基层干部介绍执行《规定》的情况。下午,督查组召开工作汇报会,专题听取杭州市及二区五县市纪委汇报《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督查组对临安以及杭州市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规定》贯彻执行工作提出了“四个化”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化教育明规范,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提高意识,领会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创新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检查促落实,做到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县级有关主管部门每年对基层站所负责人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对村“两委”班子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协助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以检查促落实;三是要严抓深究重内化,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通过抓惩处、强追究,增强威慑力,提升警察示效果;四是要明确规范抓细化,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通俗易懂、具体有效的细化制度,将乡规民约、廉政承诺等内容纳入其中,将村“两委”班子执行《规定》情况作为年度评议的重要内容等,促进《规定》的深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