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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阳光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
来源:市纪委纠风室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37

  10月25日,我市召开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今年以来我市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罗悦明,副市长陈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俞东来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罗悦明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各地各单位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推进保障性住房、医疗、教育、收费公路、“三公”经费、 “四项资金”、减轻企业(农民)基层负担、征地拆迁等八个领域的“阳光工程”建设,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保障群众权利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黄坤明书记、邵占维市长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纪委专题进行了研究,把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同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将城市规划纳入“阳光工程”建设范围,形成了“8+1”的重点工作领域,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要求。

  在总结了今年来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呈现的四个主要特点后,他提出,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是优化政务环境、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践行党的宗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行动,是纠正不正之风、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有效措施,对于优化我市政务环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他强调,当前,“阳光工程”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在加大力度、完善提高上下功夫。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阳光工程”建设的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把“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进一步强化抓工作的主动性。“一把手”是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过问、主动督促、主动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阳光工程”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二要加大公开力度。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来推进公开工作。三要注重深化拓展。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及时公开。坚持传统方式和新型方式并举,拓展形式载体,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的平台作用,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阳光工程”工作载体。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加强对“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阶段性总结、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力度、深化公开,严格责任、强化督查,全力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副市长陈小平在讲话中对今年来开展教育阳光招生、医疗服务阳光公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