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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关注 | 反腐败治理综合效能不断显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17 09:47:37

从问题干部主动投案看一体推进“三不腐”

反腐败治理综合效能不断显现

9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连续发布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符红斌、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副总队长罗爽主动投案的消息。8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审查调查信息中,已有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投案。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显示,2024年,在高压反腐震慑下,全国有2.5万人主动投案、9.1万人主动交代问题。党的二十大以来,我们党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纪法震慑、政策感召、思想教育综合发力,促使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选择正视问题、主动投案,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从“惶惶不可终日”到“相信依靠组织”,主动投案背后是反腐败高压态势形成的强大震慑

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20.6万件,立案52.1万件,处分42万人(其中党纪处分31.3万人、政务处分13.6万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高压震慑下,侥幸心理防线不断击碎。2024年9月2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政协原副主席、二级调研员王某某主动到南阳市纪委监委投案。被留置后,王某某在较短时间内主动向调查组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真诚忏悔。他表示,之前熟悉的领导主动投案,对其触动很大,“当我感觉组织会调查我的问题时,第一反应就是想找组织说明情况,积极主动退赃。”

王某某的主动投案,是办案带来强震慑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南阳市纪委监委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2025年以来,全市处置现职“一把手”问题线索278件,立案46人,处分41人;持续开展教育、医疗等系统重点整治,深化拓展国企、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反腐工作,开展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重点整治,共查办案件123起,立案183人,党纪政务处分92人,留置54人,移送10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今年以来,南阳市已有36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50人主动说明问题。

“反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并不断强化,使有问题干部清醒认识到党中央对腐败的惩治决心坚定不移、从未动摇,切身感受到‘零容忍’绝非一句空话,腐败行为终将暴露、无处藏身,从而放弃侥幸心理,主动选择投案。”南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引导,感召“问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可以按规定程序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立足实际,出台相应制度规定,确保对主动投案行为的处理规范有序。

在实践中,对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查清后,会实事求是地予以从宽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也将严格依照程序向司法机关提出从宽或减轻处罚的建议。例如,贵州省政协港澳台侨与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铜仁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肖洪的通报中明确,“肖洪主动投案,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事实,全额退缴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所得,认错悔罪态度好,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对问题干部进行政策感召,让违纪违法者既感受到纪法的“力度”,又感受到组织执纪的“温度”。为推动问题干部主动投案,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监委在案件通报会上详细讲解相关政策要求,明确主动投案的方式、期限和纪律要求,进一步打消相关人员的疑虑,督促其放下包袱,争取悔过自新、从宽处理的机会。

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主动投案问题,推动治理腐败效能不断提升。四川省遂宁市纪委监委坚持惩治和教育相结合,对主动投案的人员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理,精准适用形态标准;河南省荥阳市纪委监委建立处理主动投案工作操作规程,综合考量投案人员动机心理、觉悟态度、供述真实性等因素,精准适用纪法“两把尺子”,实事求是作出处理认定。

“党员干部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配合组织调查,对于案发单位来讲,有助于尽快把问题查清,梳理行业性、系统性风险点,及时纠正政策执行偏差,堵塞监管漏洞,让权力运行更加廉洁规范、高效透明。对于当地政治生态来讲,主动投案以鲜活的案例进一步巩固‘不敢腐’的氛围,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湖北省丹江口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王晓炜表示。

解“心防”与筑“防线”相互促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扎实做好主动投案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更多问题干部及早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讲清问题,避免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陷越深。”多名办案人员表示,在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既通过教育引导促使问题干部“愿投案”,也通过规范程序确保“真投案”,更通过后续工作实现“改彻底”。

精准甄别,严防虚假投案。湖北省丹江口市纪委监委准确把握主动投案的内涵与要件,综合考虑投案时机、供述内容、供述稳定性等因素,准确识别问题干部假投案的情况。“既要欢迎主动投案,也要审慎核查,避免‘宽严失据’。”丹江口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规范衔接,确保纪法协同。扬州市邗江区监委与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监察与检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在此类案件查办中,积极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案件会商,把好案件定性关。

做实“后半篇文章”,筑牢思想根基。南阳市纪委监委组织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分别选取仝某某、杨某某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和王某某、赵某某主动投案两个典型案例作对比,“片中人”迷途之中的不同选择带来不同的结局,在每一名接受警示教育的干部心头激起深刻反思。

跟踪教育,推动从“有错”到“有为”。江苏省盱眙县对主动投案受处分人员开展“一人一策”回访,通过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帮助其转化。“不是一‘处’了之,而是通过教育引导,让‘问题干部’变回‘有为干部’。”盱眙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表示。

解“心防”与筑“防线”相互促进,惩处力度与政策温度共同发力。主动投案逐渐成为常态选择,不仅是“不敢腐”的强大震慑直接体现,更是“不能腐”的制度约束和“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新征程上,必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提升治理腐败的总体效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云舒)


执纪悟语 

精准规范处置主动投案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深刻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方略,对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作出部署。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在贯通协同、综合发力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在持续高压的反腐震慑、深入有效的政策感召和精准开展的警示教育共同作用下,越来越多问题干部选择依靠组织解决问题。这一变化,不仅有助于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更多问题线索、深挖彻查系统性腐败问题,也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组织的信任,有力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主动投案案件的办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核查、精准认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极个别问题干部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甄别,防止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借“投案”之名行逃避惩罚之实。在具体实践中,我们既要对主动投案者释放政策感召的温度,使其主动放弃抵抗,如实交代违纪违法事实,也要对其供述的内容持审慎态度,充分利用技术和数据打通信息壁垒,坚决去伪存真,刚性执行政策,打破侥幸幻想,扎实办好每一个案件。(郭立平 作者系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短评

依靠组织方为正途

当下,“主动投案”早已不是新鲜词汇。从抓人眼球的“新闻”到如今通报中的“高频词”,主动投案数量的增加,彰显出新征程一体推进“三不腐”叠加效应正在放大,反腐败治理综合效能日益提升。

大量事实表明,腐败行为藏不住、逃不掉,唯有主动投案,才是唯一出路。对每一位党员干部而言,组织始终是最坚实、最值得信赖的靠山。1942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深刻指出:“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主动投案,本质上是选择信任组织、依靠组织,是把个人交给组织、把个人问题托付给组织挽救的理性行为。

“过则勿惮改”。对于犯错的干部而言,试图隐瞒、对抗,终将错失良机,付出更大代价。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毫无保留地向组织讲清自身问题,积极悔过改正,以实际行动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李云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