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建德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全面构建“巡纪财审”联动机制,推动“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优势互补、协同共进。
全要素保障,确保常态长效。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巡财审”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建德市委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夯实联动制度基础。为保障联合监督力量,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单位,组建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专业人才库,入库人数200余人。截至目前,已抽调80人次参与“巡纪财审”联动监督。组织“巡纪财审”联合培训及巡前、审前培训10余次,培训内容围绕政治监督要点,结合具体业务内容,提升监督能力水平。
全流程贯通,放大监督效能。统筹确定年度监督单位和项目,对列入巡察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单位,采取“联合组编+同步进驻”等模式,发挥监督合力,避免多头监督。市委巡察办通过召开巡前情况介绍会,不定期会同纪委监委会商阶段性监督重点等,强化监督质效。对未开展“巡财审”同步监督的单位,巡察组及时对接财政和审计监督发现的疑点或异常信息,在巡察中加以跟进;对需深挖细查的问题,由巡察组开题,后续交财政、审计跟进分析,“前后接续”开展监督,精准高效发现问题线索。针对整改“下半篇文章”,市审计局牵头,对联合查出的突出问题现场督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快推进整改进程,促进整改实效。
全周期联动,强化成果运用。市财政局牵头搭建“巡财审”数字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从计划下达、问题整改到结果运用的数字化闭环管理。目前已录 “巡纪财审”共享问题258个。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进行“三方会审”,对于复杂问题或整改难度大的问题,由巡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共同研判,合力督促具体问题整改销号。“巡纪财审”联动机制运行以来,形成巡察意见抄告单29份、督办交办件8件,实现以“大监督体系”构建,推动基层减负和基层治理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