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要闻 > 全国要闻
交流思考丨自身建设寸土不让方能担当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12-07 16:42:12

  日前,“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之一:打铁还需自身硬》提出:我们这支队伍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尺,党风廉政建设离党中央的要求就会偏出一丈。“一尺”和“一丈”的对比,形象地说明了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将其提到治国理政、兴党兴国的新高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惩治腐败,坚定不移地“砍树救林”,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然而,我们应当清醒地意识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腐败活动并没有绝迹,一些腐败行为由明转暗,腐败分子掩藏得更深、腐败的方式更加隐蔽,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与反腐败、腐蚀与反腐蚀正处于严峻的对垒阶段。

  狭路相逢勇者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可动摇更不可松懈,中央对纪委的要求更高了,社会与公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期盼更大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出不得问题,也出不起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执纪专门机关,其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身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身必须首先不做。但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避风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社会上蔓延到党内的不良风气,也同时存在于各级纪委,比如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不难想象,如果继续出现这种现象,纪检监察干部何谈监督别人。监督者自身不正难以服众,在广大党员干部面前,腰板直不起来、说话硬不起来、监督严不起来,纪检监察工作成效自然一落千丈。由此不难理解,这支队伍在党风廉政问题上只要偏出一尺,监督起同样的事情来,自然就会偏出一丈。

  党风廉政建设离党中央的要求偏出一丈意味着什么?山西省塌方式腐败案例给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敲响了一记警钟,发人深省。曾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的金道铭,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省纪委原副书记杨森林等人先后被查处。可以看出,山西省纪委也是山西省塌方式腐败的一个重灾区。省纪委领导自身如此,又怎么可能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要求下属遵守纪律规定。更不可能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剑作用,及时发现党委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去提醒教育、查处问责,结果就是放任小问题发酵成大溃烂。事实证明,党的纪律是绝对的标尺,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执纪监督者如果把握稍有偏差,总是拿着手电筒照人,只对人不对己,便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害。

  一寸水来万丈波。纪检监察干部在自身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上,应当是一尺一寸也不能偏、不能让,否则监督执纪、履行职责上就会大走样。纪律红线容不得试探,原则问题不可以商量,即使是再小的石子,也会激起涟漪层层推开,打破平稳的状态。这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神圣使命,做到精准发力、从严问责,更要带头抓好自身建设,接受来自外部和内部的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好清正勤政、廉洁自律、担当有为的表率。只有纪检监察干部在自身建设上寸土不让,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事业毫厘不差。(陈妍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