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切实认清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
所谓新形势,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新部署。党的十八大通过党章修正案后不久,新一届党中央习总书记就发表了《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等系列重要讲话,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也将我们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根本要求,进行了新演绎、新发展,这对于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为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总部署、总动员。
二是新定位。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从转变作风入手,通过反腐败发力,用制度作保障,用信仰塑灵魂,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颁布并自觉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及时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确定了各自工作新定位。
三是新标准。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一直来强调,“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今年5月,他在浙江调研时指出,“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近日,他在陕西调研时,又再次指出“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实现纪法分开,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创新”,这为我们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三大纪检职责,正确把握好对“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必须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不断从严执纪,明确了新要求、新标准。
二、主动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
从三个方面适应归口派驻纪检工作新要求:
一要提高学习意识。作为走上派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这一新领导岗位的一名老党员,深切认识到,面对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应当进一步强化思想自觉,不断加强学习。通过认认真真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党章上来,紧紧抓住“守纪律、讲规矩”这一重点,努力学习、贯彻、遵守、维护党章,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这三大纪检职责,适应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倡廉新常态”的新要求。
二要提高服务意识。牢牢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紧贴、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自觉地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总体布局和总体要求中去谋划、研究、部署和落实,更加全面地、有力地履行好党章赋于我们的职能,理直气壮地按照自身规律和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三是提高自律意识。正人者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自身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到个人品行和形象,更关系到我们纪检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身为组长,我将带领纪检组团队,并从自身做起,努力做到四慎:慎独、慎欲、慎微、慎交,将纪检队伍建设好,将纪检形象树立好,将纪检作用发挥好。
三、积极发挥派驻监督新作用
新形势下的归口派驻监督,是新生事物,没有经验可寻,要立足实际,创新工作,发挥新作用。
一要在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上求得新突破。主要是:一是以规范归口监督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纠正权力运行不规范等情况。二是按照我市党内监督“10+1”制度要求,多沟通,多交流,及时向归口监督单位“一把手”提出监督合理化建议。三是以抓好处以上干部谈心谈话、提醒谈话为工作载体,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
二要加强监督工作力度,努力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求得新突破。主要是:一是在督促上下功夫,有效督促归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三是在监督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对市纪委关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整改意见书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在长效上下功夫,督促归口监督单位认真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和管事。
三要在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在严格执纪问责上求得新突破。以落实年初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和相继下发的工作要点为切入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明查暗访、驻点巡查,进一步加大遵守政治、组织、工作、生活、财经纪律的执纪问责力度。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在构建拒腐防变、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上求得新突破。一是采取多种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载体,不断营造廉洁自律氛围。二是开展课题研究,不断破解行政权力运行中的难点问题,提出纪检监察意见建议。三是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工作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进行廉政风险提示,健全廉政档案。(派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 姚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