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参加了在市委党校为期三天的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的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书记在浙江考察调研和部分省市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时的讲话精神等,收听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擎苍的开班动员报告录像,参加了分组讨论,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纪条规的理解,增强了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进一步明确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新要求,清晰认识自身作为纪检干部的责任所在。此次培训学习,不仅是党课学习,更是一次难得的党性锻炼机会,启迪心灵、净化思想、锤炼品质。参加这次培训班,有三点深刻的体会。
一、切实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需要用新思维去看待问题。
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党的先进性决定党纪严于国法。法律是规范所有人的行为标准,不违法是做人的最低标准,不是做党员的最低标准。纪律的尺度要更细一些,两种尺度就像“米尺”和“游标卡尺”。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纪检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回归本真,用纪律规范和约束党员的行为。要进一步明确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路径;要进一步明确将纪律用起来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抓手;要进一步明确每位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是应具有的基本觉悟。要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分不清违纪违法的界线和不把纪律当回事的错误思想。要加大监督执纪的力度,不仅要对少数人的严重违纪问题强化“末端”打击,更要注重治理大多数人的轻微违纪问题,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二、切实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需要用新标准去衡量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调研时强调,从严治党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放松。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必须严肃党纪和规矩。今年5月上旬,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考察调研时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全面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强化执纪问责是关键。要牢固树立“执纪也是爱护”的观念,对于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应及时纠偏、及时提醒,而不能听之任之,“养肥了再杀”,使违纪演变成犯罪后再去立案查处。严格执纪不能只管“少数”,不能以惩治几个党内的腐败分子、处理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代替从严治党,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才叫全面从严治党。既要严厉查处腐败问题,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用新的标准来衡量原来的“司空见惯”的“小问题”,不能因所谓的“惯例”而“破例”。 不论“大事”还是“小事”,都要用心用力、敢抓善管,敢抓要抓在关键时,善管要管在平常时。结合驻在部门教育系统特点,抓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如各类招生、教师招聘、规范办学、师德师风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广大学生家长、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多敲打多提醒,防患于未然。同时要严格区分时间节点界线和严格把握执纪标准,对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以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后仍不收手、不收敛的要严肃查处。
三、切实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需要用新方法去解决问题。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遵循的总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要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形势发展了,任务变化了,工作方式方法就要跟着转变。监督执纪的方式就应该多样化、经常化。纪律审查要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模式,注重综合效果,突出党纪特点,依据党章党规党纪进行,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可以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通过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将反映的一些问题放在民主生活会上有针对性的讲一讲,开实民主生活会。要切实创新工作方式,认清方向,把党的纪律真正严起来。作为纪检组长,更要在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做党章党规党纪忠实践行者和守护者。(驻杭州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朱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