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数字让人眼前一亮、心中一震。据媒体报道,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37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7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人数与去年全年大体持平,且二季度比一季度有大幅增加。
没有什么能比数字更有说服力:正风反腐持续发力,问责力度越来越大、“两个责任”越抓越严。
这样的改变,让人记起今年初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正是在这次会议上,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两个责任’今年一定要强化问责!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在看得见的数字背后,涌动着一系列的积极变化:在各种规章的制定和执行中,“原则上”少了,“一律”多了;在违纪典型案件通报中,对顶风违纪者称“某某”少了,点名道姓多了;在各类事故的事后处理中,有关责任人能“滑脚”的难了,失职渎职者难逃惩处……当执纪必严、违纪必罚成为常态,当严格的执纪监督覆盖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谁还敢把制度当成一纸空文?谁还能让不良作风跑冒滴漏?
揆诸以往,我们也曾有“几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尴尬,一度陷入“规定一个样,执行一个样”的怪圈。现在为什么能够风气一变?正是铁面问责、刚性约束、严格执纪,让“伸手必被捉”成为执纪监督的底线,从而实现制度面前说一不二、纪律所向利剑高悬,释放出从严治党、改进作风的正能量。
法学家说,“法律的权威不仅在于惩罚的严苛程度,更在于惩罚的必然性”,强化问责,也应作如是观。如果用人失察而不被问责,就会催生更多带病提拔、任人唯亲的行为;如果纵容腐败而不被追责,那么“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就会禁而难绝;如果因为离岗就能免责,就会让“退休就是保险箱”的侥幸心理大行其道……问责不力,不良作风就会乘虚而入;只有每一级党组织都肩负起主体责任,共襄反腐、共同发力,反腐才能取得正本清源的彻底胜利。
社会进入转型期,改革进入深水区,要从激流险滩走出历史的三峡,获得排云而上的发展境界,仍然需要责任意识。“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哪怕离开原岗位了也要问你的责!”王岐山同志的这番话,应该能给更多人带来内心触动。(李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