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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和能力有何不足?<br/>关注“市、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之二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06-09 09:49:01

  “三转”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

  然而,相对于“三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还存在种种不足(详见本报6月3日3版),影响了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这其中既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识不到位、专业背景欠缺等自身原因,也有业务培训有待加强、考核激励机制仍需健全等外部原因。

  本期,记者就市县纪检监察干部为何素质和能力不足这一问题,采访了部分市县的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

  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工作的转变,关键还是人的思想的转变。推进“三转”,必须首先转变思想认识。

  然而,不容否认的是,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干部由于思想认识存在误区,并未从主观上主动适应“三转”要求,自然也就谈不上有意识、有针对性地提升自身能力了。

  记者通过对河南省驻马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锋等多位纪委书记和广东省南雄市纪委李思番等多位纪检监察干部的采访,发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三转”就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内设机构,对“三转”之后如何突出主业主责没有深入的思考和认识,遇事总喜欢按部就班用老一套,没有真正按照“三转”要求开展工作;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感觉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担心被边缘化,从而产生不愿“转”的情绪,主动提升自身能力、适应“三转”要求也就无从谈起;三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突出执纪问责而影响与地方或部门的关系、影响个人发展前途,因此不愿担当负责、消极抵触,导致工作能力低下,等等。

  抱怨纪委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环境艰苦、工作辛苦,满足于一知半解,对政治理论和政策学习不够、不善于学习研究新生事物……采访中,有纪检监察干部表示,我们的队伍中有个别干部心态不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学习自觉性不足,行动上降低标准,工作上放之任之,素质能力得不到提升。

  此外,受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还表示,还有极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自恃特殊,总习惯拿着“手电筒”照别人,而对自己则网开一面,不习惯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并“把岗位职责变成手中特权,把组织信任变成自我放任”,最终产生严重恶果,败坏了纪检监察机关形象。

  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背景欠缺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工作人员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柴高坤及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纪委常委、第四纪工委书记杨红斌等均表示,目前市、县纪委,特别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不少是从其他行政、党务部门或乡镇调入,属“半路出家”,真正学法律、财务、审计等与纪检监察业务有关专业的人员较少,对信访初核、线索处置、调查取证等工作不熟悉,面对案件审理、定性等专业问题时往往力不从心。而当前腐败行为不断趋于智能化、隐蔽化,对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致使这种因专业背景欠缺导致的业务能力短板日渐凸显。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徐明还提到,“三转”后,新调整的执纪人员短期内不能适应纪律审查工作需要的问题尤为突出。

  业务培训亟须加强改进

  对于“半路出家”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无疑有助于提升其能力素质。不过,在采访中,多位基层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均表示,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一线人员参加培训的机会较少,“上岗前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其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制约了专业能力的提升。

  江苏省阜宁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孙波等也表示,上级纪委虽说开设了各类培训班,但仍难以覆盖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一般纪检监察干部。还有纪检监察干部反映,个别市县纪委把培训当成一种“福利”,搞“论资排辈”,造成真正需要通过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的年轻干部只能继续在工作中“摸着石头过河”、“望‘训’兴叹”。

  吉林省德惠市纪委高淑梅、福建省大田县纪委林凤都等还提到,尽管市县纪委也组织开展了相关培训,但形式较为单一,多为学习文件材料等“你讲我听、我教你学”的传统型教学,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运用不足,而且缺乏足够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一般偏向于综合类,与监督主业息息相关的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培训不足,效果不尽如人意。

  上挂锻炼、轮岗锻炼、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对于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实战能力、提升业务水平同样具有积极作用,但很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工作中这类机会还比较少,有时还会因为单位人手紧缺等原因不得不忍痛放弃。

  人员引入和流动机制不尽完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想要的人进不来、不想要的人硬‘塞’进来”的问题在不少市县纪委都存在。黑龙江省海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奇等指出,公务员招考和组织任命有时候难以将一些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专业人才引入。

  一些市县纪委书记坦言,纪检监察机关准入制不严,门槛不高,个别不求上进、能力不强的人被安排进纪检监察机关后,自认为来纪委就是“养老”,更不愿意主动学习、搞好自己本职工作。还有纪委书记提到,个别干部把进入纪委当成提职的跳板,缺乏长期乃至终身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打算,入职后对学习业务提不起劲头。此外,一些被招录的年轻干部,刚刚成为业务熟手能手,又被交流提拔出去,基层纪检队伍留不住年轻人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上述这些,均不利于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提升。

  陕西省蒲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习忙俊等表示,因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内轮岗交流开展不到位,有的干部在某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导致工作积极性不足,而且因长期在同一地方或单位工作,受到人情等因素困扰,出现监督乏力、执纪手软等问题。还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看到自己马上要“船到码头车到站”,提拔无望、交流无门,也生发出岗位疲劳、精神懈怠的毛病。

  考核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重庆市北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周继超坦言,地方上现有的考核机制导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动力不足”。目前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中仍是以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测评、评议为主,认真履职、严格监督的干部就容易丢“票”,导致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工作中心生顾虑,抹不开情面、打不开局面。

  此外,还有纪检监察干部提到,县区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少,业务工作各有分工,存在着“不用我用谁”的尴尬处境,工作上、业务上缺乏可比性,难以科学量化考核、形成有效竞争,导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长期“原地踏步”。

  江苏省阜宁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孙波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交流提拔较慢,一些能力突出、业绩突出的干部长时间得不到提拔重用,干部的主观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严格要求、自我提升也难以实现。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纪委武熙智等表示,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有的干部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产生“学得多,就懂得多,就要干得多,除了自己的活要干,还可能要干别人的活,但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的错误认识,因此对于提升自身素质能力动力不足。

  精力分散影响素质能力提升

  多位市县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到,尽管纪委已经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但个别地方的党委、政府和主责部门仍习惯于让纪委冲锋在前,向纪委交任务、压担子,还有的工作交出去主责部门不接招,导致纪检监察干部难以集中精力,影响了履行主责主业能力素质提升。

  有县纪委书记表示,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与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相比,“头大身子小”,人员编制有限,一个科室虽然只有1到2名干部,但往往挂好几个牌子,要对接上级纪委多个职能室的工作,干部们忙着开展检查、统计上报数据等工作,精力比较分散,没有足够时间学习充电、理清工作思路、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记者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