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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规治党 从严执纪 坚定不移推进廉洁杭州建设<br/>施彩华在十一届杭州市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2-26 09:53:16

  坚持依规治党 坚持从严执纪

  坚定不移推进廉洁杭州建设

  ——在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1月30日)

  施彩华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会上,龚正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杭州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现场

  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施彩华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工作汇报,作出部署。市政府党组高度重视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注重发挥行政监察作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个两”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正风反腐力度,深入推进廉洁杭州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扎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市委专门设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明确改革重点,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市委书记龚正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市委常委结合分管工作,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全部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市纪委听取13个区县(市)党委、纪委、20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并层层传导压力。

  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力度,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强化日常考核,实行考核全覆盖、结果全公布。制定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明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下发区县(市)纪委和市纪委派驻机构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实施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意见》,在全市统一派驻11个纪检组和34个纪检监察组,实现对所有市直部门和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

  (二)严明党的纪律

  坚持把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摆在重要位置,对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在一些复杂问题面前无组织无纪律情况开展教育惩戒,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行为。

  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中党员干部行为的纪律约束,制定下发关于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中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意见》,明确“十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对少数无组织无纪律的党员干部,督促所在党组织予以严肃批评教育。

  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大失职渎职行为查处力度,全市111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失职渎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紧扣“四风”问题,坚决正风肃纪,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明查暗访3790次、问责92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92件,处理2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先后5次对3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7起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的问题予以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严肃查处了少数基层干部收受礼卡礼券等重点案件。深入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暨“三还于民”专项行动,全市56家会所(其中西湖风景名胜区30家)全部处置到位,46573名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不遵守作息时间、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中心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查纠了一批违规行为。

  加大效能投诉查处力度,市96666投诉中心受理投诉4671件,问责156人。完善和细化作风建设纪律规定,加强纪律教育和政策解读,保证纪律规定有效执行。

  围绕“治水、治气、治堵、治废”和食品安全等五个群众关注的问题,继续开展“公述民评”面对面电视问政活动,张鸿铭市长带头参加现场问政。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实施《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办法》、《推进乡镇(街道)资产监管信息化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10349件(次),立案1394件,处分党员干部1383人;开除党籍656人、开除公职87人;525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6亿元。办案工作各项数据创历史新高。

  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市、县两级共谈话提醒教育2000余人,市纪委对涉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委局领导开展谈话函询71人(次),委托所在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并签字背书15人(次),并为60多名市管干部及时澄清了反映不实的问题。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严格规范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流程,建立问题线索定期集体研究、随案线索移送等制度,进一步形成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腐败案件的有效机制和工作合力。落实集中办案和管办分离要求,提升办案信息化水平,强化对案件查办的全过程监管,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区县(市)纪委信访谈话室建设和使用,加强信访举报绩效考核。加强案件审理,重视申诉复查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建立涉刑案件党政纪及时处理协调机制等制度。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注重办好各类党风廉政教育平台,通过剖析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

  (五)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杭州市巡视工作计划(2014-2017年)》,加大巡视监督力度。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市委巡视办综合情况汇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认真听取和研究每一轮巡视工作情况。

  加强巡视队伍建设,新建第三巡视组,配强巡视办班子。围绕“四个着力”和“两责任一纪律”,聚焦发现问题,规范巡视反馈、线索移交和整改督办工作。

  全年共开展3轮巡视,对市农科院等9家单位开展巡视,对市经信委等6家单位进行巡视回访检查。向被巡视单位提出问题105条,提出整改意见71条,移交有关案件线索10件。

  认真做好中央第五巡视组交办件的核查工作,落实省委“十大整改行动”。积极配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开展工作。

  (六)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调整优化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充实一线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市本级一线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6.7%,人员占编制总数的68.3%。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25项,保留20项。

  改版升级“杭州廉政网”,开通廉洁杭州微博和微信平台,举报、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工作透明度明显提高,宣传引导作用明显增强。

  深入开展“忠诚为民秉公律己”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实务培训,提升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市纪委常委定期约谈区县(市)纪委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

  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制定选拔和选调干部署名推荐操作办法、市管干部廉政鉴定操作办法、派驻机构履职工作办法、对外宣传有关规定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成立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受理核查纪检干部信访62件,对5名违纪违法纪检干部予以严肃处理,防止“灯下黑”。

  总的看,过去一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参与和认可度都明显提升。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对去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为87.4分,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市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认识还不足,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逐级递减”和监督责任落实“逐级乏力”的情况。二是部分党员干部对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问题仍停留在“不敢”的层面,“不能”和“不想”的局面尚未形成。三是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低效率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四是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的腐败仍然易发,“苍蝇式”腐败频发,群众反映强烈。五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等等。对此,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并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光靠党委抓不行,仅靠纪委抓也不行,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纪委的责任担当,强化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实践证明,只有“两个责任”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必须坚持严格教育和严肃执纪并重。纪律是党的生命。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既必须严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提高用纪律约束行为的自觉性。又必须严肃查处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无需提醒的自觉。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必须坚持解决不守规、乱作为问题和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并重。四风”问题病源还在、病根未除,尤其是当前又出现部分党员干部不愿担当、为官不为、不吃不喝也不干等新情况。必须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以最严厉的措施治理“吃拿卡要”等不守规、乱作为问题,又要化大力气加强对不担当、不作为、低效率等问题的整治,让党员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的前提下,敢担当、高效率地工作。

  四是惩治腐败必须坚持“打虎拍蝇”和抓早抓小并重。要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既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虎拍蝇”,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又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及时处置问题线索不“养案”,及时教育提醒早“喝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取得关心爱护干部的良好效果。

  五是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坚持聚焦主业和队伍建设并重。监督执纪从来都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首要职责。实践证明,工作越聚焦,主业越突出,越能抓出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纪委必须从大包大揽中转变过来,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敢于担当,练就过硬本领,坚持秉公执纪。只有这样,党纪国法才能维护,监督执纪才有威信,干部群众才会信服。

  三、2015年主要任务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工作艰巨繁重,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始终坚持“五个两”的工作要求,有静气,不刮风,踩着不变的步伐,坚定不移地推进廉洁杭州建设。

  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依规治党,坚持从严执纪,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严明纪律、严抓作风、严惩腐败,严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

  (一)以全面从严执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严明党的纪律。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不仅要用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要求自己,而且要自觉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促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要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不断强化“四个服从”。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保证政令畅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切实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扎紧纪律规定的笼子。要加强纪律规定的建设和落实。及时贯彻落实中央修订后的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落实2014-2015年惩防体系法规制度建设计划。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利益输送等问题,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坚决落实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公款存放等规定。加强对个人事项报告、任职回避、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健全主抓直管机制,凡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要集体讨论决定,并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既要把握履责重点,做到“四个亲自”,领班子、带队伍、作表率,又要抓好责任分解,层层传递责任,推进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和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让每个班子成员都“吃到力”,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深化谈话提醒制度,对反映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区分情况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时约谈并签字背书。深化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制定上一级纪委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纪委委员审阅评议的具体办法,指出问题,交办任务,落实整改,定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要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推动主体责任在我市落地生根。

  强化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督促提醒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等制度。要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施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要紧盯问题整改,敢于监督,一抓到底。完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督促机制,健全上级纪委向下级纪委通报工作、定期约谈和上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指导下级纪委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对报告事项签字背书。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要向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

  强化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着力于“考准”、“考好”,注重日常考核与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牵住“两个责任”落实的“牛鼻子”。检查考核中发现履责不到位、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切实把责任落实下去。

  (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防止“四风”反弹为目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看住一个个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收送礼金礼卡礼券等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列入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的重点。

  打造新常态下新作风。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在持续从严正风肃纪的新常态下,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效率低的问题,引导培育“担当、实干、高效、廉洁”的好作风。推进明责定责,督促“四单一网”建设,进一步明晰责任边界,健全工作机制,防止推诿扯皮。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实施专项效能监察,切实整治部门“中梗阻”和机关效能不高的问题。加强考核激励,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强化追责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加大问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深化“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活动,办好96666效能投诉热线,发挥“今日关注”、“民情热线”等舆论监督作用。

  推进党风政风与民风社风“两风”一起转。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三整治两规范一创建”专项行动,即整治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整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问题,整治涉农涉地等方面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省纪委《关于加强村务监督维护村民利益的若干意见》,推行村(居)务监督清单制度,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脱钩工作,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落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发挥好巡视、审计、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突出政策解读、以案说纪、现身说法等法纪警示教育。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完善涉纪涉腐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好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培育形成积极健康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的纪律审查是政治任务,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加强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的领导,完善查办案件下管一级工作制度,做到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到位、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向上级纪委报告到位、上级纪委监督指导到位、查办案件审批程序到位。加强与司法、财税、审计、金融、电信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健全与执纪执法机关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推动优质、高效、协同办案。加大追逃追赃力度。

  突出重点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公款存放,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腐化堕落等案件,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案件。严肃查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还事实真相,还干部清白。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落实中央要求,坚决打击行贿行为,严肃惩治那些“围猎”干部、情节十分恶劣的不法商人。

  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强化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方式分类处置。注重案件初核,提高初核的准度深度。更加注重抓早抓小,一般性问题线索要早发现、早处置。注重科技反腐,完善案件信息系统,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调查取证、关联分析、突破案件的能力。注重治本工作,完善“一案两报告”和重大典型案件总结剖析通报制度。纪律审查要从重温党章、剖析灵魂入手,以违纪干部的忏悔录警示他人。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审查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办案工作制度及立案、初核、“两规”请示报批程序,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办案“一岗双责”和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的规范管理。加强和完善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强化信访谈话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办案场所建设与管理,加强陪护队伍管理。强化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树立审理权威,落实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责任。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全面启用党政纪案件纪律处分执行系统,定期开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绝不允许纪律处分畸轻畸重,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完善改革措施。制定并实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意见规定,以驻在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市管干部及处级干部为监督对象,制定并落实派驻机构履职工作操作细则。加强对派驻机构办信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总结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经验,以问题为导向,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报告、处置工作的水平。

  完善巡视工作体制机制。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对区县(市)的巡视,落实“十大整改行动”,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着力发现问题,加快巡视频率,完成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全面巡视,并集中对反映突出的问题、突发事件开展短平快的专项巡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落实巡视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签字背书、情况报送、线索移送、督查督办制度,确保巡视发现问题件件有落实。改革巡视“回访”方式,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重要内容,充分用好巡视成果,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加强巡视机构及其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区县(市)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工作试点。

  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制定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操作流程。制定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市直单位机关纪委作用。

  (六)以更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深化组织制度创新,推进纪检监察各室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监督指导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区县(市)纪委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督促区县(市)纪委落实省纪委有关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和承担其他工作等要求。大力支持各级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监督作用。坚持大格局选人用人,统筹推进纪检干部系统内外选拔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专业化程度。结合深化“忠诚为民秉公律己”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继续办好“纪检干部大讲堂”和实务培训,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磨砺党性,转变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领班子、带队伍,敢于管理,善抓落实。

  严格加强内部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干部的干部,要有更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始终心存敬畏和戒惧。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作用,落实岗位风险排查,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制定加强内部监督意见、信访举报处理办法、党纪政纪处理程序等制度,强化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现象,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