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余杭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从组织、制度、教育等三方面着手,不断探索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新路子,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组织建设,构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网络
结合区域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途径,构建基层纪检组织监察网络。一是强基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镇、街道纪(工)委班子的职数、职位、组成人员。制定操作性较强的任职标准,配备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发文规范镇、街道监察室工作。目前,全区19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纪(工)委和监察室,纪(工)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并按要求配备专职纪委委员。镇、街道纪检干部平均年龄41.8岁,均为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其中本科文化程度的占58%,研究生文化程度的占8%。二是抓延伸。通过村(社区)换届选举,在全区各村(社区)中建立313个纪委或纪检小组,共有成员827人,平均年龄42岁。全区各村(社区)均建立了由3至5名成员组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成立村监会262个、成员1032人。三是扩外延。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为抓手,根据基层站所实际,在交通、建设、发改等十余个部门下属站所分别建立了2-3人的纪检小组,组长由站所党组织成员担任,基本实现了站所纪检组织全覆盖。同时,强化镇乡(街道)纪检组织和基层站所纪检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加强指导与沟通。
二、注重建章立制,夯实基层纪检组织工作基础
注重机制、体制创新,始终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加强基层纪检工作全过程。一是明确规范化建设标准。下发《关于开展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按照有机构牌匾、有办公场所、有配套硬件、有宣传阵地、有台帐资料的“五个有”标准,保证资金投入,挖掘、整合资源,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硬件设备和配套设施。目前,全区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都已达到配套设施建设要求,乔司等街道还配备了办案用车,进一步改善了办公条件。二是制定配套制度。先后出台《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明确了镇、街道纪(工)委、专职纪(工)委委员以及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纪检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主要权限。围绕村监会作用的发挥,先后制定《余杭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余杭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下发《余杭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规范了村(居)务监督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三是落实保障制度。制定区纪委常委联系基层纪检组织制度,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与财政、人事等部门及镇、街道沟通,将各镇、街道纪(工)委所需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保证基层纪检组织必要的工作经费。严格落实兑现基层纪检干部办案人员补贴,确保全区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均按规定享受办案人员补贴。
三、注重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素质能力
加强教育培训,注重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一是做好先进典型教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对五年来成绩显著的良渚街道纪工委、塘栖镇纪委等10个先进集体、20名先进纪检工作者及从事纪检工作年限较长的10名同志进行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先进事迹,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区纪检干部爱岗敬业,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热情和决心。二是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先后举办区党风廉政讲习所学习培训班4期,培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400余名。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读书会,对全区200余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为期3天的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和实务,提升干部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对新当选的262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提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和履职水平。三是参加上级各类培训。及时做好与上级纪委的对接工作,积极选送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累计选送20余名基层纪检干部赴北戴河中纪委培训中心、杭州中纪委培训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等地进行学习培训。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与探索,余杭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机构设置、工作职权、工作程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向基层延伸,为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