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疗纠纷多发的实际,富阳市于2010年10月成立医疗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经过1年多的运行,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医调会共受理医患纠纷83件,调处完结78件,索赔金额1000余万元,实际赔付229.1万元,其中死亡纠纷18件全部成功调处。不仅缓和了医患关系,也维护了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主要做法有:
一、重宣传,讲求社会实效。通过报刊、电视、简报、到社区和各医疗机构发放宣传手册、在医疗机构进行安全医疗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对《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的内容和相关政策展开宣传,让群众对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医疗机构处置新机制有一定的了解,对教育、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妥善解决医疗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对调解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教育,让他们更好地理解工作性质和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树公正,建立群众公信。医调会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调解组织,其成员不受行政机关指派、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调解纠纷不受单位和个人干预,确保了调处地位的中立,从根本上改变了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被动局面,既消除了患者对行政调解的质疑态度,又把医疗卫生部门从医患双方激烈的对抗、对立中解脱出来,让医患双方都感受到了公平、公正,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群众好评。到目前为止,经医调会调处终结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无一例提出反悔和异议。
三、强素质,严管队伍建设。医调会在组建时就充分考虑到调解员的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聘任了一批为人公道、品行良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代表纳入调解员队伍,并按调解员的医学专长和法律特长建立医调会医药学、法律专家库,根据实际需要为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技术和法律咨询,增强了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医疗纠纷的能力。
四、明职责,预防矛盾激化。为确保以人民调解为主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的贯彻落实,医调会详细制定了工作职责、流程,明确规定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答复。对符合受理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核实、评估,30个工作日内调结。对突发的或重大的医疗纠纷,经纠纷关联方申请,医调会即可介入调解。对调解不成或患者要求通过医疗过错认定、事故鉴定、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的,医调会主动与法律服务中心实行工作对接,将患者引导到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窗口,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便民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通过中心窗口直接分流给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法律援助。
五、转观念,促进医患和谐。医调会在调处过程中发现的医院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防范建议。通过编制医调《简报》等方式,向医疗卫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8条,对医疗纠纷防范、应急处置以及医疗卫生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提出建议6条,从源头上防范纠纷的发生,并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制定了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有效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责任风险。同时,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纠纷形势、总结调解经验,积极引导医院更新工作理念,逐步改变紧张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