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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着眼提升“五力”加强风险防控
来源:驻市规划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21

  今年以来,市规划局结合规划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多种举措,着眼提升“五力”,逐步形成权力界线清晰、审批公开透明、过程网上留痕、监察全程受控,加强规划“一书两证”审批的廉政风险防控。

  一、动态查找,提升发现力。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就部门职能调整、政策规定变化和规划审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动态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查找活动。局班子成员亲自带头,各单位按照全员参与、全程防控的要求,扎实开展风险排查到位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是否准确到位、符合实际、切中要害,检讨防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年内共查找廉政风险点52个,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66条。

  二、完善制度,提升预防力。今年以来,根据规划审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规划局注重建章立制,以制度来规范规划审批,预防风险。如针对一些建设单位利用政策漏洞,方案设计中随意变更建筑层高的问题,制定出台《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进一步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及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规划批后修改相关工作,规范批后修改程序,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修改内部操作规定》(试行)。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管理,制定了《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操作规程》,明确了控规局部调整的四种情形,具体操作程序,批准前公示的时间、内容、形式要求,成果动态维护等规定。今年共完善各类制度规定13个。

  三、运用科技,提升助动力。结合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构建,创新研发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指标比对系统,该系统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指标作为比对基准,对报审项目的五个强制性指标(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用地性质)和相应控规地块指标进行比对。对其中有任意一指标不符合对应控规地块指标的项目,不予许可审批。截至11月底,共有888个规划审批项目进行强制性指标比对。通过该系统的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规划审批的流程。结合《城乡规划法》、省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实施和该系统的建设,对规划“一书两证”的审批流程进行了再规范,优化了流程。二是进一步规范了经办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该系统的运行,计算机自动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指标作为比对基准,对报审项目的五个强制性指标和相应控规地块指标进行比对,若其中任一审批指标与控规指标不符,不允许向下一环节发送,直到审批指标与控规指标全部相符,项目才可以继续流转办理,促使经办人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审批,避免产生自由裁量权。三是进一步提高了规划审批的效率。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相对有的部门许可事项比较复杂,既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又要遵守地方的制度规定;既要贯彻落实领导的意图,又要考虑市民群众的利益;既要考虑当前城市建设需要,又要着眼长远发展需要;既要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又要满足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要求;既要控制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用地性质五个强制性指标,又要控制建筑立面、色彩、业态等。该系统的运行,使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涉及调整的必须先按规定调整控规才能继续实施,不需要在审批过程中考虑五个强制性指标的调整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审批效率。四是充分发挥了科技手段的实时防控作用。该系统的运行,充分发挥了科技手段对规划审批的实时防控作用,系统会对审批全过程的指标比对情况进行日志记录,网上留下审批痕迹,出现异常随时可以发出预警。不仅强化了制度执行力,又从源头上建立了预防腐败的电子化新机制。

  四、全程防控,提升监察力。纪检组监察室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规划审批的全程监督监察。一是坚持廉政告知书发放和项目抽查回访制度。廉政告知书在项目报建时发放给建设单位,明确告知规划审批“一个严格三个不准”的规定要求,并公布投诉电话。每月抽查回访5个规划审批项目,了解工作人员工作效能、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廉政情况。年内共发放杭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廉政告知书3000余份,组织抽查回访规划审批项目60个,加强规划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二是探索建立服务单位参与监督机制。今年以来,纪检组监察室通过召开规划服务单位专题座谈会、民主评议、上门走访、书面发函等形式,探索建立服务单位参与规划管理的监督机制,年内共组织8次。三是加强数字监察。经过三年的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建设,目前所有规划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均制作了流程图,实现了网上运行。纪检组监察室通过规划局行政监察系统和杭州市政务实时监督系统,对项目审批的受理、办理情况实行全过程网上监察,发现异常立即发放告知单,提醒经办人查明情况或责令整改,确保规划审批的规范、透明、高效。

  五、公众监督,提升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推行城市规划项目公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建设项目批后告示等工作,通过各新闻单位发布公示信息,在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市规划局一楼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和各相关社区等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粘贴的形式,并进行规划网站同步公示,不断深化“阳光规划”,扩大公众的参与度,增加规划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居民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规划依法审批。今年共组织规划项目公示90余项,组织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告示70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