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淳安县严格遵循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扎实推进房屋征收补偿阳光工程建设,全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良好环境。千岛湖镇原机油泵厂区块房屋征收补偿和千岛湖镇六小及沿街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有序推进。
一、把握七个环节,规范征收系列程序。一是做好房屋调查登记。征收办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二是确定征收补偿方案。依据调查结果,征收办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县政府,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并修改后进行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县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公众意见反馈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暂停办理不当增加补偿费用事项相关手续。为了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减少矛盾纠纷,征收办将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书面通知载明暂停期限为1年。四是实施风险评估。征收办积极争取维稳部门的支持,对项目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通过风险评估及早的发现征收项目中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五是足额准备补偿费用。在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办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进行存储管理,专款专用。六是作出征收决定。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在报纸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告中载明征收项目、征收范围、签约期限、搬迁期限、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七是强化政策宣传。在征收过程中,征收办多次召开征收动员会、政策解释会、座谈会,并进家入户,多方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力促被征收人支持征收,配合征收。
二、秉承四个原则,探索公平补偿模式。一是自主选定评估机构。在评估机构选择上,通过由被征收人多数决定的方式选定。评估公司按评估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并对分户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公示,补偿标准人人看得到。二是自行选择补偿方式。为了充分尊重被征收人的意愿,征收办提供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允许被征收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补偿方式,保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统一政策标准。征收办严格按照一个标准,坚决一碗水端平,切实做到一个政策执行到底,通过征收补偿方案明确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措施,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明确补偿搬迁先后关系。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确立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保障被征收人按征收补偿协议获得充分补偿。
三、坚持三个公开,实行全程阳光操作。一是政策依据公开。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的条例、政策法规等依据公开,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报刊公告、电视台公告、现场办公室设置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向被征收人进行宣传,实现公开化。二是操作程序公开。在推进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中,组织调查登记、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等工作程序及时向被征收人公开,保障被征收人的参与权与监督权。三是评估结果公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办法及过程向全社会公开,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并由估价师负责现场说明解释,正式的分户评估报告也及时送达给被征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