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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积极推进社区(村)纪检干部派驻制
来源:江干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29

  自2010年6月以来,江干区围绕“勤廉江干”主题,在九堡镇试点村社纪检干部派驻制,基本形成了“监督驻点、监督设线、监督扩面、监督立网”的“点线面网、全域监督”四位一体工作法,进一步延伸和强化了纪检工作的监督职能,切实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以“有人做”为前提,配齐队伍、理顺关系,推进监督“驻点”。一是选优配强工作力量。对党委建制社区(村)纪委与党委一同换届,由街镇党委选派优秀的机关中层联社区(村)干部,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所联社区(村)的纪委书记;对任期尚未届满和尚未成立纪委的社区(村)党组织,由街镇党委在机关中层以上联社区(村)干部中,经过严格考察,直接任命为所联社区(村)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二是率先设立廉政工作室。2011年以来,在格畈、八堡等村社中率先设立廉政文化点(工作室),接待群众投诉举报、收集廉情信息、宣传廉政理念、服务基层群众,着力打造老百姓身边的纪委。三是定期联系掌握情况。建立社区(村)纪检派驻干部分工负责制,街镇班子成员联系1个派驻村社,通过走访座谈、调查研究、督促指导等方式,及时掌握派驻工作情况,指导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并督促落实各项任务。

  二、以“有效管”为基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监督“设线”。一是设置集体经济运行防线。实施辖区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和工程招标、资金使用、质量把关等重大事项均由村社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做到街镇、社区(村)纪委和纪检派驻干部主动介入、全程监察。扎实开展“三资”清理整顿和后续整改,促进社区(村)集体经济规范运行。二是设置重点工作督查防线。围绕街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切实抓好对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相关街镇、社区纪检组织对回迁安置难题,实行全程监督;纪检派驻干部会同回迁安置工作组同志真情入户,真心为民,做到上门入户“全覆盖”,有力推进了回迁工作。三是设置效能建设监督防线。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月”活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街镇纪委带领社区(村)纪检派驻干部每月开展效能督查,强化年度考核。

  三、以“有法依”为原则,深化宣传、信息公开,推进监督“扩面”。一是分层推进村(居)务公开。以公开栏公开,全区社区(村)在交通要道口设置公开栏,部分社区(村)在人口聚居地方增设村(居)务公开点,对村社常规事项进行公开。以会议的形式公开,涉及村社资产、资金、资源等“三资”重大事项的处置时,采取召开村(居)民代表会、组长会、党员会议、村(居)民座谈会等会议形式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以宣传资料的形式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政策法规,如征地拆迁、回迁安置、10%留用地招商引资政策等资料,印发到每家每户。二是分类推进村社事务审查。纪检派驻干部每半月至少下访检查1次,主要采取走访、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暗访等方式,深入到所联系社区(村)了解、掌握、核实相关情况,并主动参与财务预算、重大合同签订、招投标及工程验收工作等。

  四、以“有章循”为保障,民主监督、阳光考评,推进监管“立网”。围绕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履职”转变。一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建立了纪检派驻干部“月度报告、季度分析、年度总结”工作机制,社区(村)纪检派驻干部对所驻社区(村)党风廉政建设苗头性倾向和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向街镇党委、纪委报告。二是建立定期教育培训制。就社区(村)纪检派驻干部的工作权限、工作程序、监督管理职能等方面,对派驻干部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运用培训讲座、党员党课、家庭助廉等活动载体,抓好廉洁从政意识教育,累计开展各类培训教育60余次。三是建立谈话和诫勉制。社区(村)纪检派驻干部定期与所驻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谈话,了解社区(村)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四是建立严格管理考核制。实行述职述廉、“公述民评”,要求社区(村)纪检派驻干部每年两次向街镇党委、纪委及所驻村社党员群众进行双向述职述廉,并将社区(村)纪检派驻干部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年度个人考核,考核结果与本人待遇奖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