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村务监督工作水平,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淳安县结合实际,落实工作举措,积极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指导。要求各乡镇纪委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加强对村务监督工作的组织指导。一是定期分析研究制度。每季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并研究解决村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村务监督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村务监督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二是沟通联系制度。确定专人加强与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沟通联系,帮助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工作制度,规范台帐资料,督促指导其依法依规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添乱”。三是申诉救助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受到干扰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及时协调解决,帮助排除干扰,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四是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考核,制定本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把村务监督委员主任基本报酬与其工作实绩、评议结果相挂钩,建立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落实“六有”标准,提供有力保障。按照省纪委提出的“六有”标准(有牌子、有场地、有印章、有制度、有保障、有台帐),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并于9月底前实现“六有”全覆盖。加强教育培训,各乡镇结合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发放,组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教育培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把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村级民主决策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核心问题作为村务监督的重点,全面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监管,对村级财务支出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对村集体资金的分配使用和资产、资源的处置进行全程监督,促进“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切实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淳安县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提出的村两委一社主要干部不得参与本乡镇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活动规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高质。加强对村干部执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的监督,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
四、开展示范创建,实现以点带面。积极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示范村创建,年底县纪委将对各示范村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总分。认真总结村务监督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