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余杭区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全力推进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从整合资源、着眼长效、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水平,2011年至今,通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共发布用工信息3211条、发布求职信息357条,办理各类业务88654人次,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429人,促进全区各社区(村)均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村)标准。主要做法:
一是整合资源,促进服务环境优质化。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按照“入驻中心、敞门服务”的要求,对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室进行改建或新建,提升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在配齐配全工作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的基础上,分批对212个村(社区)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或电视机,切实改善了服务环境。同时,加强人力市场和职业介绍软件开发,依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服务网,将每个村街便民服务中心的劳动保障服务平台联接起来,并与杭州市的人力资源公共职介系统联网,形成了市、区、镇街、社区(村)四级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全覆盖”,实现“数据共享、相互协同”。
二是着眼长效,促进服务保障持续化。根据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针对农村社区工作人员偏少、结构不合理、文化程度较低等情况,按照“选聘结合”人员保障模式,采取业务培训、人员招聘、人员调配等方式,充实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全区326个社区(村)的386名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确保了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资金保障力度,按照每年专项补助3万元(3000村民以下的村)或6万元(3000(含)村民以上的村)的标准,对正常开展劳动保障业务的社区(村)下拨工作经费,2011年区镇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4722.9万元。
三是建章立制,促进服务流程规范化。以提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为重点,按照简政放权便民增效的要求,参照上级权力下放目录,将城居参保初审、土征转保初审及网上打印缴费凭证等3项工作业务权限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扩大了基层服务平台的办事范围。以制度建设为核心,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的业务规程和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先后制定完善《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职责》、《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制度》等制度,并针对《失业证》、《求职登记证》领取等工作,制作业务流程图并上墙公示,做到服务项目公开、透明,服务流程细致、明确。
四是强化监督,促进服务质量标准化。强化镇(街道)的责任主体地位,督促其将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考核”,并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完善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AB岗等日常服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书面征询等形式,向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广泛接受政府、村党组织、辖区共建单位、村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