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本报酬
来源:西湖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27
为进一步强化村监会整体建设,提高村监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切实发挥村监会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近日,西湖区出台《西湖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基本报酬发放办法》,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基本报酬。
一是统一标准,分类管理。以《西湖区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办法》为依据,村监会主任在行政村党组织、村委会两套班子中任职的,其基本报酬按照该通知统一发放;村监会主任不是两委班子成员的,其基本报酬参照该办法的发放标准,并根据任职年限发放;其他成员列入村享受误工补贴人员范围,按规定领取误工补贴。
二是统筹分担,强化保障。村监会主任在行政村党组织、村委会两套班子中任职的,其基本报酬纳入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区财政承担;村监会主任为非两委班子成员担任的,其报酬由区财政承担40%,镇、街与所在行政村共同承担60%。
三是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实行基本报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制度,充分发挥基本报酬的激励作用,并从监督职能履行情况,监督制度、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维护稳定情况四方面入手,全面考核村监会成员的工作,切实提升村监会的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