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要闻 > 杭州新闻
杭州市教育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全面取消公办中小学择校
来源:市教育纪工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26

  日前,杭州市教育局召开“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杭州市治理择校乱收费方案,提出从今年开始,杭州市将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取消公办中小学择校,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和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方案规定,除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照顾的烈军属子女等,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政策,经严格程序审核后录取之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都要按学区来招收学生。杭州市将通过合理划分学区、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学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包括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都能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将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

  为规范今年中小学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杭州市将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推行“阳光招生”,各中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录取学生名单、录取进度等将通过教育网、校园网及时向社会公告。同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将全面使用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实行电子化管理,严格控制公办学校跨学区招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中小学,除按规定可以收取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民办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捐赠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捐赠资金使用。

  杭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投诉举报的择校乱收费案件,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