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9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力社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2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23个问题中,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尚在整改中。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发挥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组织开展“就业服务日”、“潮聚杭州”高校行等活动。创新打造“就业创业一张图”,构建全方位“创业陪跑”服务体系。
2.推动社保制度健全优化,积极构建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大力开展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和基金支出。
3.推进欠薪治理。制定印发《2026年度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深化“智慧护薪”系统应用,开展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预警试点。
二、关于“贯彻落实人才强国、人才强市相关政策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优化人才服务。面向大学生、留学人员、博士后提供创业培训培育和孵化服务,举办“初阳台”杭州博士后科创沙龙,建成海外留学人才信息库。加大人才政策宣传服务力度,不断提升人才政策知晓度。
2.加强技能人才培育。制定发布《杭州市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6版),助力培育“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构建“1+N”公共实训体系,推进“政行校企”共建实训室工作,开展“技能+创业”培训。
3.提升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拓宽数字技术人才职业晋升通道。强化培训机构监督指导,规范培训机构招生行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评估,加强认定机构监督管理。
4.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范管理、加强招商、优化服务,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走进产业园区供需对接“四季歌”活动。
三、关于“对社保基金运行中的风险还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实社保基金监管责任。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退休人员认证体系。制定出台《杭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经办工作指导和提醒监督办法》,规范业务经办,强化监督提醒。
2.加强系统内部统筹协调。落实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种在各经办机构的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死亡待遇核定、信息共享等工作。在业务经办系统增设“跨险种待遇互斥”预警模块,从技术层面防控重复发放待遇问题。
3.规范社保业务经办。制定出台《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管理办法》《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管理办法》,优化专家库及专家抽取机制,规范专家鉴定行为。在“人社智盾平台”优化预警规则,及时进行业务预警。
四、关于“就业、创业、人才等各类政策补助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优化政策补助资金监管。加强“人防、技防”双管双控,建立博士后经费“申领—审核—发放—监管—预警—督办—追回”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法律风险告知。新增创业陪跑空间租金定价录入和提醒功能,防范违规补贴申请行为。
2.加强创业政策宣介和行业监管。加大创业政策宣传力度,规范创业资助工作流程,压实市区两级实地核查责任。建立不良中介代办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联动商议和联动处理机制,强化对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的监管。
3.强化数智监管。充分发挥市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中心在数智化方面的专长优势,迭代升级“人社智盾平台”,新增优化重复申领等预警规则。召开全市社保基金监督工作调度培训会,提升业务部门预警信息处置能力。
五、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廉情会商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四责协同”。局党组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制定出台《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违规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办法》,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2.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修订完善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举办项目采购业务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局系统工作人员违规兼职、持股和经商办企业专项清查,持续加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3.加强作风建设。举办局系统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管理业务培训,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组织疑难问题会商。健全“好差评”闭环管理机制,提升人社窗口专业化水平。
4.加强“三资”管理。开展财经政策培训和财经纪律教育,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强化工作人员财经纪律意识。通过审计、专项检查方式,梳理分析社会化管理沉淀资金详细情况,分类施策进行清理处置。
六、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党组把关定向作用。谋划制定《“十五五”时期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思路》《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全市人社系统上下“一盘棋”。
2.优化内部资源协同配置。启动“杭州人社工作台”改造,推进“AI+人社”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健全工作交办机制规范内部运转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优化工作交办,加强联动协作。
3.规范党组议事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研究制定《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培养锻炼交流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提升干部综合素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规范开展局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七、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专题分析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干部选拔任用,组织干部轮岗交流,丰富干部岗位经历,拓宽干部成长发展渠道。
2.加强对局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举办局系统组工干部业务专题培训,落实对局属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方案的预审把关,规范局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六强支部”评选推荐,规范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维护等基础性工作。制定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123”工作法,加强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间,教育提醒10人,建立完善制度30项。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254018;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20楼;邮编:310026。
中共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