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
第十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5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杭州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6年2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9个方面29个问题中,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尚在整改中。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实施《杭州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总体方案》《杭州市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2.持续深化财税协同,加强财政税收收入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加强转移支付资金常态化监督和重点领域专项资金财会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3.严格过紧日子负面清单管理,加强对“三公”经费的常态化监督,从严从紧控制非刚性、非急需、非重点项目支出。
二、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指导市融资担保集团修订完善《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政策性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办法(暂行)》等办法,规范保后管理,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2.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进一步坚守政治定位,以政治学习为根本,着力提升学习实效。
3.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组织机制和工作体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强化工作合力,筑牢财政网络安全屏障。
三、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谋划实施2026年西部区县(市)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提质赋能专项行动,从聚焦公共服务领域向“产业提能、发展提质”全面升级,进一步推动西部区县(市)均衡发展。
2.优化绩效目标调整和审核流程,从源头确立“无目标、不预算”的刚性规则,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落实落细。
3.配合相关部门出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等环节的时间要求,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按审批时限规范拨付。
4.迭代优化“新雏鹰企业培育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等政策,推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高质量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服务科创产业发展。
5.建立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明确年终结转结余资金收回政策,并督促相关市级部门(单位)及时做好资金清算上缴,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
6.制定市属金融企业权力责任清单,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市属金融企业强化风险防控,推动企业规范发展。
四、关于“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集体议事决策管理,更好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
2.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杭州财政改革发展“十五五”规划和杭州财政“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
3.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需报请上级重要会议研究的事项落实审核机制。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制发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基本事项清单,召开年度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专题汇报会,主动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2.紧盯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印发正风肃纪专项通知,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常态化开展廉洁提醒教育。
3.印发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方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五个一”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坚固防线。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动相关单位按照暂付款管理要求,有序清理暂付款。
2.建立保密检查机制,开展保密管理风险排查行动,严格移动存储设备和涉密载体管理,推动保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
3.持续加强保密安全教育,举办保密工作专题讲座,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栏,组织财政领域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展,切实增强保密意识。
七、关于“内控管理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培训支出的事前审批和结算审核。
2.修订完善局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需求审查、采购实施小组设置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明确采购验收标准,增设验收合规性前置复核环节,不断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3.举办采购业务专题培训,加强政府采购、局采购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专题辅导,切实规范局采购活动实施。
八、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与队伍建设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组定期听取干部队伍分析报告,完善《杭州市财政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办法》,更好提升干部选拔任用水平。
2.编印《组织人事工作操作手册》,组织局属单位组织人事工作专题培训,推动全局组织人事工作提质增效,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执行到位。
3.按要求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持续做好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因私出国(境)备案等工作。
九、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组专题听取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2026年市财政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层层压实责任。
2.开展2026年度党员春训,制发机关党支部履职指引手册。根据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做好局基层党组织设置的优化调整,持续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3.修订局内部综合考核方案,增设“审核鉴定”程序,严格落实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监督合力。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间,开展教育谈话32人,建立完善制度20项。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落实整改举措,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580250;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52号;邮编:310016。
中共杭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