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届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5年10月至12月,一届区委部署开展第十四轮巡察。本轮巡察共安排4个区委巡察组,对区委办(区委改革办)、区人大机关党组、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区社会治理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等8家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驻点巡察。近日,各巡察组向8家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
本轮巡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和专项行动落实情况,锚定政治监督定位精准发力,对被巡察单位开展了全方面政治体检,查找了一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持续释放政治巡察威慑力。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传达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本轮被巡察单位能够自足职能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好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一些被巡察单位服务中心工作有差距,存在调查研究不深入、成果转化不及时、履职能力不过硬等问题;执行重要制度不严格,存在支出审核不严、“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不规范、重点岗位风险防范不足等问题;落实项目监管有缺位,存在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监督重视不够、责任虚化弱化、末端落实“打折扣”等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与近期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决有力答好巡察整改每一道政治必答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执行、资金和项目监管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要立足本轮被巡察单位特点,扎实落实巡察反馈提出的规范化要求,以争创一流、勇当标杆的意识,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建设模范机关。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要围绕反馈意见,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动问题逐一整改,持之以恒抓好持续整改问题见底清零。巡察机构要履行好统筹督促职责,纪委监委、组织部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运用好巡察成果,做到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提高监督效率。
本轮巡察过程中,区委巡察组听取了相关单位党组织近五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个别谈话249人次,发放评议表、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309份,查阅财务账本凭证等台账资料共4823份,同时通过列席班子会议、上门走访、明查暗访,共发现问题110个,提出意见建议25条。据了解,本轮巡察收到反映一些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