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20个问题中,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讲话精神。
2.认真落实市委“抓源促治、强基固本”行动要求,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共享法庭提质增效,推行法官全域指导机制,发挥司法建议促进治理作用,推动诉前纠纷预防化解属地化、行业化、市场化、法治化。
3.持续提升涉外审判质效,举办“数字赋能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主题研讨,发布《杭州法院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和有力保护我国企业海外利益典型案例》,承担最高法院重大涉外司法调研课题,6名法官入选市涉外法治人才库。
二、关于“积极服务中心大局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裁判文书、庭审实务技能竞赛和“裁判文书大讲堂”活动,开展服判息诉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抓实案件质量管理,持续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水平,上诉率等核心指标持续向好。
2.发布杭州法院“法护营商”工作举措7.0版,狠抓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加强破产府院联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若干措施》。
3.完成“案款一件事”“以竞争方式确定鉴定评估机构”“企业挽救价值估值系统”等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项目与全国法院“一张网”对接。
三、关于“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准确贯彻立案登记制,开展不立案问题投诉专项督导,规范诉调衔接,加强对委托调解案件监督,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持续提升诉服人员和调解员工作能力。
2.扎实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开展“执行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开展查封房产处置专项行动,上线“云执车”应用,规范终本案件管理,开展执行案款专项审计,加快案款发放进度,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严禁超标的查封。
3.开展“联学、联析、联改、联清”活动,提升执行队伍素能。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四责协同”体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查摆,狠抓“关键少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运用司法行为风险防控系统、一案双查、有信必复、投诉举报等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
2.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拍摄警示教育片,持续增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效。
3.通过配合参与地方党委巡察,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方式,持续强化对基层法院班子协管职能。
五、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规范执行款发放审批流程,严防廉政风险发生。诉讼费事项纳入集约化管理,实行专门团队操作,严格规范诉讼费收退工作。
2.加强执行款和诉讼费账户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对相关招投标文件进行全面排查,堵塞风险漏洞、强化规范管理。强化数字化项目必要性审查,增强现有项目实效。
3.修订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工作细则,推进权利人推荐管理人制度改革,提升管理人选任市场化程度。开展民事保全案件专项评查。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不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公车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施行网上派车,做好数据储存,精确管控油卡,严防公车公卡私用。
2.严格经费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
3.坚持抓早抓小,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作风不实问题。坚持“有信必复”,将办信情况纳入法官履职评价范围,实现超期件动态清零。
七、关于“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出台五年规划,加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干部引进。深化院校合作,培育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11人。选派15名优秀干部到重点项目、山区海岛县挂职锻炼。
2.加强党组会议事规则学习,严格执行人事议题逐一表态、末位表态、回避等制度。加强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实现在编干警全覆盖。加强任职回避管理,健全任职交流机制。
3.形成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报告,制定机关党建“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和党员发展工作规范,规范党内评优评先工作流程。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间,给予政务处分1人、诫勉3人、提醒谈话37人,建立完善制度15项。
下一步,市法院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人民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9585332;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768号市法院大楼1125办公室;邮编:310008。
中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