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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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7-10 13:00:2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4日至12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9个方面28个问题中,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高水平法治公安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筑牢执法为民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周年为契机,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2.开展专项行动。以坚决态度、从严要求和务实举措强力推进执法质效提升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加快各类在侦案件办理。

3.强化执法监督。先后出台警情信息如实采录、规范办理刑事案件管辖、移送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警情源头管控以及案件协调处置工作效率。加强数智监督,上线执法监督预警模型,及时预警处置,有效提升执法质效。

4.狠抓人才队伍建设。每季组织“法制大讲堂”培训,开展法制抽测比武,出台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关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反诈工作力度。建立反诈宣防点,拓展反诈触角,联动相关部门及群团组织开展反诈宣传,浓厚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氛围。完善分级分类预警机制,提升预警精准度。强化侦查研判,加大打击力度。

2.强化交通安全管控。建立“智安通”宣教工作机制,多途径推进宣教共治,推动各类交通参与者开展自主学习。深入推进实施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全面落实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五防”措施,强化事故防控,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3.开展涉案财物专项处置。组织涉案财物排摸起底,全面运行涉案财物处置平台,配套出台社会化处置操作办法,加大处置力度。修订相关工作指引,加强监督管理。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责任落实。制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要点、责任清单,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政治家访、集体廉政谈话和政治生态自查自评,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2.推进清廉公安建设。制定清廉公安建设责任清单,持续完善省市县三级清廉标杆矩阵,丰富清廉公安文化,相关清廉微视频作品在浙江“清廉机关”微视频展播中获奖。

3.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情分析通报,及时研究推动解决相关工作。

四、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有盲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以“身边人、身边事”作为警示教育教材,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对照检视,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2.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出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等,做好解读培训,切实抓好执行落实,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3.加强内控管理。组织业务培训指导,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产管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出台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构建“审计整改+举一反三”新机制,依托“三单两书”,持续保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态势。

五、关于“纠治‘四风’顽疾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实工作作风。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形成减负重点工作清单。高度重视公安信访工作,建立联合评查化解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工作提升。

2.持续纠治“四风”。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促。认真查摆问题及具体表现,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并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全警全员查摆问题,不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

六、关于“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年轻干部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方案和规划要求,在全市公安机关范围内储备一批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和优秀苗子。

2.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干部日常监督,通过谈心谈话、家访等工作,结合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干部表现及“八小时外”的生活情况。

3.做好辅警关爱保障。出台警务辅助人员慰问救助办法,做好辅警年度健康体检、夏季高温慰问等工作,做好关心关爱。

七、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从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双建争先”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市局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

2.深化联系指导工作。制定出台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常态开展联系,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举办党务(纪检)专题培训班,提高党组织书记和党务(纪检)干部履职能力水平。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间,责令检查2人、教育谈话53人次,建立完善制度31项。

下一步,市公安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杭州公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9590140;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华光路35号市公安局431办公室;邮编:310020。

中共杭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