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机关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政法委机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18个问题中,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轮训,印发《杭州市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将政法部门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各区、县(市)党委政法委列席同级政法部门民主生活会情况纳入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5个配套文件,制定《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督察巡查内容、流程方法、结果运用和纪律责任,确保政治督察工作有序开展、执行到位。
3.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法系统干部协管相关工作的意见》,明确政法系统干部协管具体要求,并将干部协管工作纳入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
二、关于“高水平建设‘平安杭州’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指导各区、县(市)按照“五个有”要求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并完成综治中心挂牌。统筹资源力量进驻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
2.加强三级综治指挥体系建设,落实值班值守,加强网格巡查任务统筹管理。
3.深化“抓源促治、强基固本”行动,一体纵深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力推进矛盾风险排查清底、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等五大行动,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矛盾风险排查化解。
三、关于“协调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环境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对涉嫌滥诉行为的甄别认定,推动市滥诉联合甄别专业委员会完善甄别、规制、备案等工作机制。协调市政法部门进行专题会商,会同市法院召开全市打击拒执工作专题推进会,推动形成打击拒执协同联动合力。
2.督促法院严格执行案件终本管理,切实加强涉小标的、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措施。专项开展集中执行,完善车辆查控机制,目前首执案件终本率已降至合理区间。
3.规范涉企刑事司法行为,印发《关于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司法问题制约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党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数字化应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数字化监督工作,强化风险监督预警。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审议市委政法委机关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和政治生态建设自评自查报告,制定出台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以及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加强内控制度执行管理,出台市委政法委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规范,进一步加强合同、固定资产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工作。
五、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修订《杭州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事规则》《杭州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举一反三抓好闭环管理。
2.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开展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及业务流程专题培训。编制委机关选人用人重点工作注意事项汇编,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
3.修订完善《杭州市委政法委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证照收缴登记台账,对委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备案管理,确保动态掌握、规范管理。
4.定期研究审议委机关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制定《中共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主要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党务工作指导。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252121;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F座七楼719办公室;邮编:310026。
市委政法委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