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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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5-08 17:28:0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把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作为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22个问题中,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纳入杭州市“十五五”编制规划目录。推动《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消纳处置操作指引等政策文件。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制定完成消纳处置“一区一方案”,持续督促推进消纳场地建设。

2.在住保、人社、民政等11个领域建立“大综合一体化”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将全市191个街道(乡镇)全部纳入执法协调指挥体系,深化“综合查一次”机制,推动涉企检查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减少多头、重复、低效检查。

3.制定《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三审三校”。制定“有困难找城管”民情联络站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二、关于“推进高质量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市本级办案流程的通知》《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复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规定》等制度,明确办案流程,并抓好落实。

2.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骨干、法制员培训,提升基层执法干部行政执法办案能力。

3.推动立法工作,提出《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出台时间较长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建议。加强沟通联系,申报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城市管理综合立法工作。

三、关于“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加强精细化管理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强化分析监测,每月对全市城管系统信访面上情况进行分析,加强行业信访问题不满意和重复投诉率监测。制定《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不满意和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行业为主体进行专项治理。

2.对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可行性报告要求,督促指导各行业落实模块功能使用,实现市政、河道、城镇燃气等领域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和监测数据录入。

3.强化城市运行专委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开展阶段性风险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

四、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专题学习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严格对照要求,逐级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题研究,提出相关措施。

2.制定“正风肃纪在路上”专项督察实施方案,对落实“一倡导两严禁三一律”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进一步梳理厘清、动态调整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和防控措施制度清单。

3.坚持改革精神和严的基调,对招投标、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复盘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给予处理。

五、关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管理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制度。持续抓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执行,推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2.优化局系统招投标工作机制,修订《杭州市城管系统应急抢修工程认定管理办法》,建立采购人代表库,加强采购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对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

3.制定《杭州市综合执法(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细化明确专项资金使用主体、项目类别、资金监督及绩效管理等,强化专项资金跟踪监管。

六、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精减检查内容,切实为基层减负。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邀请行风监督员对基层执法中队落实“六项管理规定”等开展专项督察。

2.开展岗位廉政风险再排查工作,结合明察暗访,认真纠治“四风”,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反弹。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按照《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抓好落实。

3.加大对“一倡导两严禁三一律”管理规定、容错免责机制等文件宣贯,组织开展党务、纪检干部培训,强化干部职工政治业务能力建设。

七、关于“落实党管干部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健全分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机制,结合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专题分析研究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通过公开招考、遴选、调任等方式,引入年轻管理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工作流程,落细落实规定程序,提高规矩意识和能力水平。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关规定和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等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制度刚性执行。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治家访、廉洁家书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谈话提醒。 

4.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规范化工作,编印《机关党建制度汇编和工作指引》,开展专题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制度化建设。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间,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76人次,建立完善制度50项。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成效最大限度地应用到各领域工作中,切实将市委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58160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路302号,邮编:310064。

中共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