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动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国动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国动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不断推进市国动军融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具体实践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通过巡察整改具体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落地落细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29个问题中,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民主决策的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进一步严格把握民主决策的程序和要求。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
3.召开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质量。
4.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提高班子凝聚力。
5.印发《市国动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关于推进“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活动的方案》,明确责任领导,不断提升整体战斗力。
二、关于“体制改革机制建设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工作规则及工作运行细则等制度文件,建立国防动员工作机制。
2.印发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对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
3.加强军地协调,落实沟通机制。会同杭州警备区组织部队和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协调驻杭部队社会化保障事宜。
4.召开党组会议,传达省办“四张清单”任务推进会精神,被评为全省“四张清单”任务完成优秀单位。
三、关于“缺乏攻坚克难勇气”问题的整改情况
1.约谈EPC单位分管领导和董事长,要求加快防空防灾教育(体验)馆建设项目推进,发律师函督促责任单位履约。
2.召开项目例会协调现场问题,协助EPC单位对接交警、城管和电力等部门推进项目出入口开设、永久电现场踏勘和供电方案审核等工作。
3.做好进度管理,科学安排进度计划,督促EPC总承包施工单位加大投入、抓紧施工,提前准备布展工作。目前工程主体施工已完成。
四、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2.修订《市国动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市国动办市委军民融合办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市国动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明确对执行办党组决定的具体业务工作通过主任办公会议进行讨论并落实。
五、关于“项目招投标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办党组专题研究部署,由分管工程建设的党组成员牵头落实。通过问题整改,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招标工作规范开展。
2. 批评教育12人,招投标分管领导和项目经办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上作检查。
3.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工程科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调整。
4.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强化制度执行。
5.修订出台《市国动办市委军民融合办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开展限额以下项目招标,并按照《杭州市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指引(试行)》的要求,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限额以下招标项目,全部纳入上城区小额交易平台(尚小易)交易,做到招标全程留痕、规范管理。
六、关于“教育培训工作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的通知》(浙财行〔2022〕13号),落实采购和培训管理制度。
2.针对“2019年以来讲课费发放未按规定取得劳务发票”的问题,联系授课老师开票完毕,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相关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3.修订印发《市国动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培训管理办法》和《市国动办市委军民融合办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三公”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培训采购和组织活动,严格做好开具讲课费劳务发票和个税代扣代缴工作。
七、关于“党员活动餐费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1.活动超标餐费已全部退还到位。
2.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专职党务干部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上进行检讨反思。
3.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等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经费支出的相关要求,规范党费、工会费的使用管理。
八、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不够细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办党组专题研究学习省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具体要求,提高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思想认识。
2.办党组书记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听取2023年度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汇报进行针对性点评,不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印发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九、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杭州市机关党建“四级四岗”责任清单。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办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建情况汇报。
3.组织开展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暨党员春训冬训,安排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4.规范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学习相关制度规定,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切实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十、关于“党管干部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干部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研判。
2.选派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人事岗位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3.办党组召开会议对2023年度“一报告两评议”进行通报,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委组织部。
4.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选拔加强指导,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廉政“双签字”等制度规定。
十一、关于“人防工程日常监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经费加大检测力度。截至目前,市本级验收的32个人防工程项目在查验建设单位自检资料基础上,全部开展了第三方抽测。
2.推动《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的杭州市配套文件修订,重点强化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信息报送、数字化管理和拆除、报废等内容的针对性研究。
3.开展市内外立法调研,重点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修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修改)》(国人防办字〔2003〕18号)(征求意见稿)和省办相关内容,完成《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并列入杭州市2024年政府立法计划。起草说明和立法论证报告,与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沟通协调。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期间,建立完善制度11项,教育提醒17人次,清退款项2860元。
下一步,市国动办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国防动员和军民融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9587691;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粮道山23号;邮编:310002。
中共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