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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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3-11-29 15:35:4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5日—2023年2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科技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巡察反馈的9个方面47个问题,41个已完成整改,6个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聚力,主动性创造性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一体化的指示批示精神,增强领跑意识,强化区域合作。成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印发《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杭州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3年杭州市G60科创走廊建设工作三张任务清单》。积极牵头组织长三角城市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领域的交流互动,助推建立首选地成果转化基金。

2.印发《杭州市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提升实施方案》,引导企业持续有效地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为建立科技资源配置与研发投入实绩紧密挂钩机制,制定印发《杭州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实施细则》。

3.出台《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部分专项项目操作规则(试行)》。联合市卫健委、市经信局共同启动杭州市生物医药科技扶持专项,本期共139个项目立项。建立长三角生物医药高层次人才交流、科技合作机制和生物医药产业链创新链融合机制。

4.启动2023年度杭州市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加大生物医药领域创新主体培育力度,促进生物医药成果转化,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5.建立科技保密管理制度,出台市科技局科学技术保密相关制度,推动科学技术保密工作与科学技术管理工作同步规划、部署、检查和考核。同时加强保密宣传,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现身说法,对干部进行安全教育,全力构筑保密防线。

6.根据我市科学技术保密相关制度,加强科学技术领域保密工作,保障全市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规定范围,推进科技项目立项定密,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定密工作。

7.召开科技安全形势专题分析会,分析研判全市科技领域风险情况,有效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研究制定《杭州市科技局关于举办重大活动管理制度》,实行“一会一报”制,规范我市科技系统各类论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的管理。

二、关于“科技创新攻坚力度不足,缺少具有杭州辨识度的重大科技成果”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实施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组织申报省重大科技项目。印发《关于征集2023年度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杭州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需求建议的通知》。截至目前,征集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领域技术363项;推荐申报2023年省“尖兵”“领雁”科研攻关项目,110个项目获立项支持。

2.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加强市级研发中心建设,鼓励研发机构提质升级,加强重点企业研发。

3.与省技术创新中心签订建设责任书,强化科研建设配套资金协调,支持重要领域核心技术攻关。

4.加快推进杭转中心实体化运行,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打造首选地品牌,举办“百名专家千项成果对接万家企业”系列活动,开展技术转移对接和路演。

5.试行杭州市科研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重要指标评价科研机构,进一步完善了成果评价体系。

6.以首选地“线上+线下”重点督查工作为抓手,加强督查督导。在各区、县(市)围绕“首选地政策措施优惠”“技术合同分类和认定”“合同签订和登记”三大主题开展线下巡回宣讲。出台《关于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和开门红政策相关技术交易奖励的通知》,加快兑现科技合同登记政策奖励。

三、关于“创新策源地建设有短板,基础平台创建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核心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积极争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完善实验室体系,形成1+2+18+N的新型实验室体系。

2.积极融入国家科技战略,协助市“三名办”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引育高能级项目和新型研发机构。大力推进科技强基工程,支持之江实验室等优势单位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市30个项目纳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科技强基项目库,项目数量占全省37%,实现“投资超百亿,区县全覆盖”。

3.会同区、县(市)开展“高企政策进园区”系列活动12场,宣讲科技创新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点等。根据省“8+4”政策体系,制定杭州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2022年度新增省科技领军企业11家,全市总数达到23家。

4.对年度评价优秀的国家级孵化器进行宣传,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孵化器相关批示办理,加强政策扶持。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摆在党组的重要议事议程。印发《杭州市科技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同时形成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分别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一人一单”。

2.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责任。严格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要求。

3. 对近五年来局系统辞职及退休人员从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告了检查结果。

4.召开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自查材料中对照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回头看”方面要求进行了检视剖析,提出改进举措。

5.坚持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制度,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杭州市科技局廉政风险清单》和《杭州市科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廉政风险清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五、关于“内控措施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执行制度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完成杭高投资金归集工作,并全面清理未按规定开展竞争性存放的定期存款,做到应解尽解。同时制定了《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杭高投后续将根据国有企业的资金存放要求持续做好资金的规范管理工作。

2.出台《杭州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化项目操作指南》,形成项目全流程管理。

3.出台《杭州市科技项目立项评审工作规范》,对市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审查、立项评审、专家使用、工作纪律作了明确,对机关处室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出了10条行为准则。出台《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鼓励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政策兑付的操作细则》内控制度,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

4.修订《杭州市科技专家库及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和廉政风险教育。

5.修订《杭州市科学技术局会议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出台《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会议和培训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强化会议培训费用的综合管理。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够紧实,破解‘四风’顽疾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中共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工作规则》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

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

3.印发《杭州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杭州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完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人员调整。

4.对科技特派员开展实地督查,并对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督查。

5.制定完成《杭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草案)》,并启动第十批科技特派员选派。

七、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够严格,部分重大事项未提交局党组会议审核把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杭州市科学技术局会议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合同管理办法》等6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根据新修订《中共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工作规则》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对重大项目经费列支等涉及大额经费支出的相关议题,按规定逐级汇报并提交党组会研究。

3.对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含主动设计)、创新平台、创新团队等涉及重大项目安排的相关议题按规定逐级汇报提交党组会研究。

八、关于“队伍建设着力不够,人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题研究信息院建设工作,并结合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下属单位选人用人问题整治专项工作。

2.强化信息院考核结果分析,提出信息院选人用人工作举措建议,并开展信息院内部谈话。指导信息院出台《关于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的办法(试行)》《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加强信息院班子能力建设。

3.修订完善《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跟岗学习管理办法》,并结合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干部长期借调抽调问题整治专项工作。

4.及时开展干部违规兼职情况核查,注销杭州市信息学会,并举一反三开展干部违规兼职清理专项工作和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九、关于上一轮巡察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配合省科技厅已完成2018年前获批的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验收工作。

2.深入剖析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年度目标未完成原因,开展任务分解,指导督促有关区、县(市)科技局及有关平台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计划举措、建立长效机制。经专项审计,相关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各项任务指标均完成。

3.组织学习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修订《杭州市科技专家库及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增加按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代扣代缴专家个人评审费(劳务费)所得税的内容,制定专家评审费(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操作流程。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4人,制订、修订制度25项。

下一步,市科技局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市科技创新事业蓬勃发展。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积极扛起“两个先行”的使命担当,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持之以恒做好“后半篇文章”,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坚持力度不减、要求不变,严格按照市委对巡察整改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定期研究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始终掌握巡察整改进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巩固完善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助推全市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科学技术局党组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5608;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邮编:31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