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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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3-11-29 15:23:2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2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分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逐条逐项推进整改并对账销号。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2个方面39个问题,34个已整改到位,5个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学思想、进基层、访良策、破难题”大调研活动,安排年度调研课题30个,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领办1个。制定《中共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谋划制定《2023年全市“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全面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

2.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种业发展等工作的重要指示,制定出台《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三条》和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

3.强化杭州市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管理能力,调整协会领导班子,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管理机制,推进常态化、实体化管理。加强西湖龙井茶管理保护专业力量配备,落实专职工作人员2名,并加强与在杭科研院所、基层生产主体的对接合作,依托外部专业力量提升保护管理成效。建立完善专用标识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

二、关于“农办职能弱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调区、县(市)党委农办秘书科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印发《关于在全市“三农”领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工作方案》,积极选送优秀调研成果。

2.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协调联络机制,强化专题业务培训,促进“三农”工作推进。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贯彻上级要求,部署重点任务,解决重大问题。用好工作调度、工作交办、工作督查、进展通报等制度,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3.强化考核导向,将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纳入市综合考核。印发《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的通报》,通报优秀区、县(市)5个,达标区、县(市)5个,区、县(市)协作贡献单位11个,优秀市直单位18个。

三、关于“‘米袋子’‘菜篮子’稳产保供还不稳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规模种粮补贴和水稻高产创建。加强指导服务,深入开展“百村百企百基地”联送活动和农民培训。强化工作考核,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细化分解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联合印发《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下达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定期通报粮食蔬菜生产调度情况。大力发展综合种养,制定《杭州市综合种养行动方案》,落实全年综合种养推广面积10万亩以上。推进渔业“双强”行动,通过建设现代渔场(渔菜共生)等高效养殖基地,推动我市渔业机械化、数字化建设,增加渔业总产量。

2.保护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对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及抛荒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情况“回头看”,坚决遏制粮功区“两非”现象的新增和反弹,确保种粮属性。以粮功区为主要实施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协助市规资局落实五级“田长制”,持续完善“人防+技防”耕地保护新格局。强化“大棚房”问题整改,健全“大棚房”问题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并定期会同市规资局对各区、县(市)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加强农机专业人才培训和农技队伍建设,并完成新一轮市级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筹建。提高丘陵山区农机化水平,制订年度“一县三基地”建设计划,重点引导西部区县引进试验先进适用农机。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今年全市16个项目入库省“双强”项目,淳安县、建德市等省“双强”入库项目开工率100%。深化科技项目平台建设和科技助农服务,新立项农业产业团队科技项目20个,开展点对点科技服务660次,遴选发布主导品种123个和主推技术67项。

四、关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出台《关于加快西部地区农民增收 着力提高全市农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推进“百体千村亿元”打造,落实帮扶资金5亿元左右。强化全市共富引领发展,全年计划评定共富村、共富带、共富联合体100个。

2.深化区县协作、联乡结村、“三百”帮促等帮扶机制,引导帮促资金、项目优先向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倾斜,下拨市级“联乡结村”活动帮扶资金6100万元。实施强村公司“百司千村亿元”计划、实施飞地抱团项目“百地千村亿元”计划,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育强村公司504家、参与村社达1173个,累计实施飞地抱团项目118个,抱团村社1153个。

3.多举措推进农业产业增加值提升,在安排市级“米袋子”“菜篮子”项目预算基础上,下达新建“菜篮子”蔬菜基地1380亩,提升改造1000亩,应急叶菜生产4850亩。强化畜牧产业发展,安排畜牧产业发展资金2738万元。加强与市统计局、国调队沟通联系,定期召开农业农村部门经济形势分析会。强化国家级产业强镇和产业园区建设,指导临安区太阳镇入选国家级农业强镇(水稻)创建序列,桐庐县农业现代化园区顺利通过国家级产业园区部委评审。

五、关于“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不够显著”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做好涉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五个区、县(市)加快相关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对已完成的项目资金结余和不能实施的项目资金予以抵减。压实各业务处室项目管理责任,建立项目管理日常监督指导机制。强化对区、县(市)项目实施的专项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印发指导性任务管理规则,强化市级指导性任务前期预审和项目储备。指导区、县(市)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申报流程,加强业务处室条线指导预审和专家评审。指导区、县(市)建立项目实施单位黑名单制度,提高项目立项严肃性。

3.加强项目立项前期论证工作,督促区、县(市)强化项目建设全流程监管。加强项目督查,指导相关区、县(市)项目实施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完善财务流程,杜绝同类事情发生。细化项目资金监管举措,建立杭州数字农业综合平台,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调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4.强化创建项目调研、指导,切实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落地性。加大宣传推广,结合“千万工程”20周年宣传活动,指导各区、县(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宣传,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变,富阳区大乐村新时代美丽乡村、洞桥镇“人文贤德”风情小镇等项目已投入经营使用。

六、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制度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完善“五张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勤政廉政承诺书。强化管党治党工作、政治生态建设工作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分析研判。

2.完成杭州市水产养殖公司整体划转。加快推进杭州北湖精细化工厂问题整改。

3.强化纪律作风和清廉警示教育,通过召开局机关纪检委员工作会议,组织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活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4.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规定,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将涉及审核不严的招标代理第三方公司纳入招标代理负面清单。

七、关于“落实内部管理责任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局属单位调研,局领导带队,加强对局属单位干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制定《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讲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局系统工作人员的讲课评审行为。开展局系统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开展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事前、事中辅导,提醒、督促干部做好及时报告。

3.落实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加强报销票据凭证的规范性、完整性。核查多付款项情况,按照规定完成处置,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开展局属单位房产管理使用情况盘查摸底,成立房产检查小组,全面核实局属单位房产情况。严格落实房产管理规定,加强局属单位出租房产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房产出租行为合法合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加强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的沟通,推动房产移交、确权办证等相关工作和问题解决。

八、关于“作风建设还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23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中单独列出整饬“四风”树新风工作计划。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前两种形态,发挥局机关纪委作用,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重要节假日的廉洁提醒。

2.严格按预算及标准支出,严格按规定程序报销,全面推广使用“浙里报”平台报销经费。开展局系统公车使用情况自查自纠,修订完善局属单位用车管理制度9项。

九、关于“班子自身建设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辣味”。

2.修订完善《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3.严格落实党组会议题会前充分沟通、征求意见等要求。

十、关于“干部人事工作还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选人用人相关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培训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组织局属单位实施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系统梳理招录、转任、职级晋升等工作流程图。

2.聚焦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环节,局党组专题分析研判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制订年度年轻干部选配计划和培养措施,优化局属单位班子年龄结构和年轻干部储备,提高40岁以下处级领导干部比例。

3.修订完善《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健全局系统干部护照管理工作闭环机制。严肃处理因私出国(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十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拓展“初心为农”党建品牌,开展“初心为农助振兴 九促九提争先锋”主题活动,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开展党建工作报告联述联评,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2.制定《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建工作履职指南》,检查并通报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3.专题部署每年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指导局属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

十二、关于“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迁建专班重点攻坚,协调代建、总包、监理及分包单位形成合力,加强与市建委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整改进度。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整改举措,全力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属性,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二是突出党建引领,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三是深化成果运用,进一步推动事业发展。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成效,促进我市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杭州范例“三农”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5259442;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邮编:31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