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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3-11-29 15:08:5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2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化主题教育成效重要举措来抓。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完善举措、明确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巡察反馈的9个方面25个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5个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在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重要精神方面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提高思想认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的实践研究开展系统性研究和针对性研究。印发《关于开展<习近平的杭州足迹>(暂名)编纂工作的通知》,全面收录习近平55次深入杭州实地考察指导的有关调研考察、指示批示、复信致辞等资料,系统反映基层践行习近平调研考察讲话精神、落实批示指示情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有关要求,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并完成2万余字的《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理论文章。

3.推进红色资源的挖掘利用。一方面循迹溯源,追寻习近平总书记杭州考察调研的红色足迹,了解各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情况,进一步提炼红色精神,守好红色根脉;另一方面主动服务主题教育,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推出“沿着总书记的足迹看杭州”8条红色经典线路。

4.从现有已公开报道和出版的相关资料中收集整理了习近平在杭州工作的重要记事,编印内部资料《亲切的关怀----习近平同志关于杭州工作的重要记事摘编》一书并发放15000余册,作为《殷切的期望》姊妹篇供主题教育学习参考,进一步扩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杭州的影响力,为深化研究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关于“履职尽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按时间节点制定《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1978—2012)编纂工作任务表。一方面积极组建编辑部,按照“既能推进三卷编纂,又能培养专业人才”的原则,以室内人员为主,适当聘请社会力量的方式组建了市本级党史三卷编辑部。另一方面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编写纲目,将按照节点任务稳步推进三卷编纂工作。

2.出台《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形式每年对重点项目进行情况排摸,开展前期预算管理,中期执行管理,后期验收管理,做好全项目追踪和闭环管理。

3.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与浙大城市学院合作开展“八八战略”与杭州实践研究,撰写研究文章9篇。

4.出台《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研究成果目标责任制(试行)》,每年对市本级及各区、县(市)上报的研究成果从质量、数量两方面开展评审,并对所有上报的研究成果进行汇总排名,通报表彰,汇编成册。

5.持续推进杭州红色资源品牌化和数字化,助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打造“杭州红色资源小程序”和“跟着杭小红逛红色场馆”“跟着杭小源SHOW红色场馆”系列品牌。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红色沙龙”活动,寓教于乐,充分挖掘红色资源,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程。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室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签订“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形成组织健全、任务落实、目标明确的工作机制。

2.室主任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处(馆)负责人,处(馆)负责人与26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馆(杭州市方志馆)的指导督促,认真开展好每年的政治生态研判工作。

3.再梳理再排查2020年机构改革后六个方面的岗位廉政风险,并抓好敏感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对照“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岗位风险教育,并结合最新要求动态调整完善相关内容。

4.规范办信流程,熟悉掌握信访件核查的方式方法。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廉政风险意识,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监督职能,扎实推进清廉史志建设。

四、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结合主题教育有关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出台《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课题调研制度(试行)》,明确调研原则、调研任务、成果转化等问题。

2.对近年来结余册数超过印刷册数50%的9种书籍、杂志,制定发放时间计划表。结合“六进”工作及与省内兄弟单位及区、县(市)史志机构联络广泛开展赠书活动,共计发放2973本。

3.加大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整顿力度,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树立精品意识,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地开展工作。

五、关于“项目管理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采购管理办法》,提升全室人员落实采购制度的贯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对委托项目从严把关,切实落实好资金结算审核程序。指导党史馆(方志馆)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馆(杭州市方志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馆(杭州市方志馆)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采购业务。

2.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全年采购计划,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性。

3.集中学习《杭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确保每年做好资产盘点工作。

4.修改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关于财务票据报销管理的规定》,落实落细各项财务标准和要求,切实规范财务程序。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每两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提高财务工作业务水平。

六、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室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专题学习“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进行伟大斗争----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并在8月份民主生活会上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通过开展批评与相互批评,全面提升室领导班子的斗争意识和担当精神。

2.出台《市委党史研究(市志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强化斗争意识和责任担当。

3.出台《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室务会议、主任会议等会议制度,明确会议讨论研究的主要事项、参加人员、范围、程序等要求并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4.切实发挥室务会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避免出现“存在议而不决的情况”、“临时增加议题”等问题。加强对室务会议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强调不得泄露会议上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事项。

七、关于“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通过党史三卷编撰、三轮修志等室重点工作,科学编组人员,以老带新,以工作推动人才培养,鼓励全室同志积极申报各类领军人才。今年,首批“浙江省‘152’党史人才”评选中,我室有入选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1人,业务骨干4人,青年骨干3人,居全省第一。

2.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指导和《杭州年鉴》创建全国精品年鉴等工作,在实践中提升综合能力水平。建立结对联系制度,深入基层,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业务培训,与兄弟省市同行广泛开展交流研讨。鼓励全室人员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创新理论研究,多出优秀成果。

3.抽调曾参与二轮修志的同志,另一方面借助社会力量,特别是退休干部中有编志经验的老干部共同参与。同时,根据计划安排,拟从各区、县(市)中遴选有方志编纂经验的人才,进一步充实地方志人才队伍,进一步形成合力,增强编纂力量。

八、关于“干部提任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熟悉操作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组织人事工作业务和考试,提升业务能力。

2.出台《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干部人事监督制度(试行)》,从制度上落实经办人、处领导、室领导三级联审要求,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进一步做实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检查对比等基础工作。

九、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机关党委委员、支部委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制度法规,观看《漫说支部工作》《换届消息早知道》《入党的基本程序》等系列视频,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加强对党务工作程序的把控和监督,每年开展2次督查,组织党支部开展互比互看活动。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督导。

 2.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史馆(方志馆)党支部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3.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党课记录,强调组织生活记录本、党员发展档案作为执行依据、文件基础、日后查考和史料价值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标准要求。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2人,建立完善制度11项。

下一步,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落实室主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照“六张清单”要求,对标对表抓落实。持续深化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制度执行,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源头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落实长效,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不打折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3288、85253690;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市民中心C座19楼,邮编:3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