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同意,近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区文旅集团、之江经营管理集团、区投资促进局等3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分管联系区领导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区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
区文旅集团
巡察组指出,区文旅集团党建引领国企发展的作用还不够明显,集团主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不够平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主题教育开展、景区旅游项目谋划等工作存在短板;个别“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投融资领域风险控制有待加强。集团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管理运行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存在形式主义情形;部分重点环节存在监管漏洞,合同、票据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国有房产出租、合同管理及少数工程项目变更管理不够规范;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支部“三会一课”不够规范,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人才队伍建设与集团快速发展的需求还有差距;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存在递减现象。
建议
巡察组建议,要强化党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企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强化压力传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内控机制,紧盯项目建设、资产管理、招商引资、投融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监管和资金风险防控,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要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理顺运行管理体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资源整合,丰富旅游业态,加强品牌创建,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助推集团高质量发展。
之江经营管理集团
问题
巡察组发现,之江经营管理集团党委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滞后,加强党委全面领导意识不强;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不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存在造假现象;组团外出考察未经审批,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发票取得不规范,公务接待未附点菜单、就餐人数,工会节日福利费多头开支;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有的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倒置,有的工程项目资料涉嫌造假,有的邀请招标项目有串标嫌疑,与百嘉乐餐饮合作项目存在较多问题;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支部活动记录不实。
建议
巡察组建议,之江经营管理集团党委要进一步强化党委全面领导意识,不断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党委把关定向的能力水平;要注重加强党支部建设,压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构建切实管用的内控机制,做好防控腐败风险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规范财务支出。
巡察组指出,区投促局党组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作为牵头主抓“走楼访企”、“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日常指导监督支部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政府采购领域内控机制不够健全,存在廉政风险;接待费和工会经费管理不够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对下属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管理粗放。
建议
巡察组建议,要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武装;要健全对招商接待、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四责协同”,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抓早抓小;要重视机关党支部建设,规范“三会一课”。加强党务、人事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在规范性、严谨性上下功夫。严格因私出国(境)程序审批和对下属协会的规范管理。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主动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讲话精神、贯彻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坚持“四责协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为加快推进“全面小康、全域美丽、全民幸福”的首善之区建设,在展现“重要窗口”头雁风采中打造西湖风景线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