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任、工会主席、药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潘彩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4-20 15:00:00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监委批准,桐庐县纪委监委对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任、工会主席、药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潘彩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潘彩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药品销售商送予的礼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潘彩亚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漠,其行为已严重违犯党纪和政务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桐庐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潘彩亚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桐庐县监委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