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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查处一起以拉票贿选方式严重破坏选举工作案件
来源:富阳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07 03:16:10

4月6日,富阳区纪委、区监察委、区换届办下发关于该区里山镇里山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拉票贿选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严肃通报了该村一起以拉票贿选方式严重破坏选举工作的案件,从而严明换届纪律,教育和警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进一步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推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通报指出,全区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以来,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换届选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业务指导和换届选举风气监督,推动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力有序进行。从2017年3月25日、26日全区集中进行的村(社)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看,总体平稳有序,风清气正。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置换届纪律于不顾,顶风违纪、拉票贿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

基本案情

3月16日、17日,时任里山镇里山村党委委员的施国民和夏维明得知未被组织列入新一届村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心生不满。后经两人多次商议,决定给予本村部分党员每人1000元人民币,让他们在选举时不投票给新一届村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夏富根,使夏富根不能当选。

3月18日、19日间,施国民电话联系本村党员夏小和,同时夏维明电话联系本村党员夏明远,请求共同帮助拉票,夏小和、夏明远均表示同意。

3月21日晚上,在里山村夏小和家中,施国民、夏维明在夏小和的参与下,确定了诱使拉拢的本村党员对象名单。3月24日下午,施国民将现金16000元人民币交于夏维明。同日下午,夏维明将现金10000元和6000元人民币分别交于夏小和、夏明远。后经夏小和向夏锡松、夏锡幸、夏永久、夏桂春、夏启浩、夏林章和夏时位7名党员送了每人现金1000元。根据夏维明提供的名单,夏明远在做第1名党员工作时便遭拒绝,故夏明远停止去做其他党员工作,6000元人民币暂由夏明远保管。

案发后,区纪委会同区换届办、公安富阳分局和里山镇纪委迅速组织力量介入调查,并查实了相关违纪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施国民、夏维明违反组织纪律,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存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夏小和、夏明远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明知换届纪律和行为禁令,仍违背组织原则积极协助他人搞非组织活动,存在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行为,夏小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夏明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夏锡松、夏锡幸、夏永久、夏桂春、夏启浩、夏林章和夏时位7名党员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存在受他人诱使而收受财物行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

换届纪律不是儿戏

今年是基层组织换届之年,中央早就严明换届纪律发出史上最严的强烈信号。严肃换届纪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人民民主权力的重要举措,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共同的政治责任。目前为止,全区(村)社组织换届风气总体良好,但个别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缺乏应有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在村级组织换届中,破坏选举纪律,干扰正常的换届工作秩序。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在中央和各级党委反复强调换届纪律严字当头的形势下,这种行为绝不能容忍、绝不能姑息。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宣传折页、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栏无一不都在宣传换届纪律“九严禁”“十不准”要求,可谓纪律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九严禁”“十不准”规定得很明确、很具体,比如“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不正常手段妨碍村(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黑社会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示他人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等不正当活动;还有不准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这些纪律要求的字里行间,已经通上了电,谁要触犯、谁要碰电,该党纪问责的进行党纪问责,该移送司法的及时移送司法,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对一切破坏选举纪律的行为说“不”。因此,奉劝那些在往届选举中有不轨行为的人员该收敛了,哪些行为是被严禁的,哪些是不准的,切不可再打自己的“小九九”自作聪明,自欺欺人,最后落得个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下场。

“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换届风气是党风政风的“风向标”,直接反映地方的政治生态环境,事关换届工作成败。要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关键要严明纪律、从严查处。只有把铁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才能确保风清气正的好生态。 破坏选举者受到及时惩处,相关责任领导受到处理,这彰显了从严治党、维护风清气正基层政治生态的决心,也向党员干部群众发出了强烈信号:要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把严明纪律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要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净化党的政治生态;要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必打,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应以此为戒、令行禁止,在即将开展的村(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换届中落实责任担当,人民群众依规依法有序参与,通过换届换出好风气、换出好班子、换出一片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