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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南阳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高剑飞被双开
来源:萧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01-28 09:00:30

2015年1014日,萧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萧山区南阳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高剑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萧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剑飞开除党籍处分;经萧山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区政府批准,给予高剑飞行政开除处分。